“不交出歌曲版權的話,那他就不要想出道了”對於feather已經有必然體味的李秀滿當然曉得金誌秀的話很有能夠變成實際。不過,他對本身很有信心,或者說是對sm公司有信心:feather的簽約年限是8年,並且違約金高達數十億韓元...........高額的違約金嚇跑了很多打feather主張的文娛公司。以李秀滿對feather的體味,feather底子冇有甚麼抵擋的餘地。除非feather籌算熬過8年,隻是8年的時候一疇昔,feather也冇有甚麼代價了?
“你這措置體例有點極度.......”金誌秀搖了點頭說道。對於李秀滿的決定,金誌秀明顯不對勁。如果如許措置了feather,那sm公司也就不能從feather的身上賺到甚麼錢了?要曉得,feather絕對有成為‘超等搖錢樹’的潛力。就如許放棄了的話,實在是極其的可惜:冇有誰會跟錢過不去。
“秀滿,你的決定是對的”有股東開端附和李秀滿的決定了“如果feather不交出歌曲版權的話,就對他停止雪藏”他的話當即獲得了一些股東的附和。g組合的歌曲版權能夠算是一個小金礦,足以讓他們眼紅!
對於feather的潛力,sm公司的股東們現在還是比較清楚的。即便之前並不是很清楚,但賣力辦理sm公司的李秀滿絕對是清楚的:在建立dazzling組合之初,就已經開端為feather的solo做籌辦了。隻是,打算趕不上竄改.........本來李秀滿有設法讓feather直接以solo歌手的身份出道。不過,sm公司畢竟冇有多少這方麵的經曆,並且麵對的風險也很大。最後考慮再三還是放棄了,讓feather以dazzling組分解員的身份出道...........究竟上,對於feather的潛力,全部韓國歌謠界都有一個比較清楚的熟諳:能創作出《謊話》《一天一天》《最後的問候》《一整天》.........這些足以稱之為典範歌曲的feather,將來絕對不成限量?dsp公司和yg公司就曾經與sm公司打仗過,目標天然是feather:dsp公司是想懺悔,而yg公司則是因為feather的音樂氣勢與yg公司的氣勢類似。當然,sm公司是絕對不會同意的。
“隻是,我們如那邊理‘寶石’的題目呢?”一個股東提到了dazzling組合的fans題目。固然dazzling組合出道的時候並不是很長,但因為仰仗著獨樹一幟的hip-hop氣勢與奇特的本性敏捷走紅,而具有了浩繁的fans。當sm公司對外宣佈dazzling組合停止活動以後,dazzling組合的fans就已經開端產生不滿了:浩繁的‘寶石’在官方網站上留言,表達對dazzling組合的支撐和sm公司的不滿。特彆是kang.ta正式退出dazzling組合,樸正洙和金希澈以及崔始源將以新組分解員的身份出道的動靜傳出以後,部分‘寶石’開端到sm公司抗媾和請願。固然sm公司能夠不睬會dazzling組合的fans們,但卻不能不在乎?畢竟新組合將近出道了,萬一dazzling組合的fans們對新組合建議抵抗那就費事了!要曉得,dazzling組合的fans人數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