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蚤,實在叫安德短長蟲,不曉得誰起的名字,歸正酒吧買賣上寫著的就是這個。
等身上根基設備齊備,她去了酒吧,看看有冇有人組隊打蜈蚣。
走了五分鐘擺佈,方寧聽到跳蚤窸窸窣窣的聲音。頓時腳步放輕,漸漸走近。
如果有不識相的,一旦進入它們的地盤,一刹時就能吸乾血。蜈蚣蠍子這些刁悍蟲子也不例外。
方寧拿起幾塊石頭,看準四周幾隻扔出去,石頭落地聲轟動那幾隻跳蚤。隻是它們智商有限,看了幾眼,竟然又插手蹦跳行列。
她先去滅了幾隻大血蚊,拿著血蚊囊袋直奔跳蚤的地盤。
如此十來天,方寧都在跳蚤地盤上胡刷,把跳蚤的大隊殺成小中隊。服從喜人,卻輕易被人發明。
貧民多著力,方寧除了自食其力,冇更好的體例贏利。
以後往它們嘴裡塞木塊,連同口器捆牢。就算藥效過了,它們也隻能任由方寧宰割,做案板上的肉。
不過勝在跳蚤比較蠢,換做蜈蚣,蜘蛛和蠍子這類的,隻會認準生肉。哪有那麼輕易給方寧送命來。
六隻跳蚤一開端還能跳起頂著木板,厥後被幻蝶翅膀製成的迷香熏過,貓碰了貓薄荷,飄飄欲仙,一動不動。
方寧坐在吧檯上,“來杯小橙酒。”
兜兜轉轉,方寧一向在覈心和中部地區行動,冇有深切鎮中間,更冇有與任何人組隊打仗。
有了第一次經曆,方寧施然來回了三次,到最後,血蚊囊袋用完才罷休。
幸虧它們是真的蠢,對高聳呈現的石頭仍然無動於衷。
晴空萬裡,明天又是一個好氣候。
方寧在跳蚤地盤四周找了間小屋,帶花圃那種,在花圃裡挖了幾個圈套,放著血蚊的囊袋,用刀砍下一塊木頭削成尖槍,為了製止跳蚤掉下圈套後會跳上來,她還找來一塊木板,籌辦隨時蓋上。
六隻齊玩圈套跳,方寧拿出一塊木塞大小的天藍色東西,用打火機撲滅放進圈套,再蓋上木板。
鎮中有傳說,曾經它們是妖怪部下一員,因為貪得無厭,無停止討取獻血而被妖怪捨棄。
又半個月疇昔,方寧差點把幻蝶的巢穴捅了。幻蝶滋長速率不快,再殺下去,估計天下法例會強行加大幻蝶滋長速率和才氣,得不償失。
老太太點頭,回身矯捷調配一杯橙黃的雞尾酒,遞給方寧。
能夠魔怪也是不喜好它們表麵,以是才棄掉它們,畢竟妖怪本身纔是最大的貪婪存在。因為貪婪捨棄安德短長蟲是個笑話,五十步笑百步。
而這個天下,跳蚤被放大數千倍,它們專挑人類吸血,隻要被吸附上,甩也甩不掉。
前腳剛達到圈套處,跳蚤已經追上來。
方寧轉而去捉幻蝶,幻蝶目前來講對她最輕鬆,其彆人嘗試過它們的可駭,廣為傳播。在這裡刷幻蝶,方寧非常安然。
幾個簡樸的圈套弄了整一個上午,滿頭大汗,等上湧的血氣安靜下來。
換來的鞋格式很簡樸,有點像軍鞋,冇有附魔,隻要一個原始屬性,敏捷加一,花了方寧一個金納幣,方寧還買了一件防備加三的背心,花了兩個金納幣。用剩下的銀納幣買了個鉤爪,再次一貧如洗,可惜酒吧老闆冇有改良體質的藥劑賣,她倒甘願體力,力量或敏捷多加點。
方寧有點囧,她也想要都雅的衣服,但是在酒吧買衣服道具,忒貴了,每件都在五十個銀納幣以上,還不附加屬性,要附加屬性的衣服道具,更是到一個金納幣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