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擺佈看了看,在牆角找到了一塊木墩,他將木墩搬過來,調劑了下高度,又找了些乾草墊在上麵,而後謹慎翼翼地抬起米勒的斷腿,悄悄擱在木墩上。
“感謝。”
他從身下草堆裡抽出一根長長的蘆葦杆,將一頭折斷,留下一根手臂長的一截:“都靈城裡,風行一種食品,俗叫‘棍子’。它有成年男人手臂那麼長,拳頭粗細,普通由木薯粉、醃菜和少量肉末揉製而成,然後放在木籠中蒸熟,曬乾。棍子的口感並不好,有些無良商報酬了取利,乃至會在‘棍子’裡插手糠皮、沙子,但不成否定,它能等閒填飽肚子。一根如許的棍子,約莫破鈔10到15比索,就充足讓一家三口一天內不至於捱餓了。”
羅蘭有些明白了。薇思則乾脆說了出來,她聲音怯怯的:“法師大叔,您是說,法力就是石子大要的水漬嗎?”
米勒‘嘿嘿一笑’,躺平在蘆葦上,還閉上了眼睛,懶懶地說道:“題目是好題目,但你彷彿忘了我們的商定。”
羅蘭照辦,他看著碗裡搖擺不定的淨水,有些搞不懂米勒的意義。在他身後,薇思也兩
說到這,他特地停頓了下,彷彿是在思慮本身說話,隔了十幾秒,他又開口:“筆墨是一個聰明人必須把握的技術。卷軸、神通技術書、淺顯函件、國王的政策文書等等,都用筆墨謄寫。如果.......你能付出我8個金克朗的話,我倒是能夠教你認字。你不要感覺貴,這是非常公道的代價。”
“唔~10到15比索,比索是甚麼意義?”羅蘭詰問道。
“葛雷達,過來,給我拿杯水。”法師米勒對一個繁忙的兵士招了動手。
他表示羅蘭給他找了條木條,拿到木條後,就用木條在泥地上寫起來:“遵循王國法律,貨幣單位彆離為比索、馬克、克朗。從貨幣材質上辨彆,又稱為銅比索、銀馬克、金克朗。法律規定,1金克朗相稱於100銀馬克,1銀馬克,相稱於100銅比索。當然,因為貨幣磨損的啟事,詳細兌換比例會有一些顛簸,比如成色好的金克朗,能夠兌換110到120枚銀馬克.......”
米勒對勁地點頭:“嘶~~這下舒暢多了,要不然我老是感受傷口有血要排泄來。現在,你能夠問了。”
羅蘭抓住機遇,開口問道:“我想曉得,在都靈城,滿足一個淺顯的三口之家一天的吃食,需求多少錢?”
“哦,這個當然。你隨便問吧,在我耐煩耗儘之前,隻要我曉得的,我必然毫無儲存。如果你能幫我找個台子,讓我擱置斷腿的話,我的耐煩必然會更加充沛。”
中午的時候,天上的雲朵完整散儘了,陽光縱情地傾灑向塵寰,不但遣散了暗中,也暖和了受傷的心靈。
米勒神情一愕:“你不熟諳......噢~我又忘了你的過往。固然你已經是個施法者,但你的確不該該熟諳王國的筆墨。”
類比地球的華國,一個三口之家,想要一天吃飽喝足的話,差未幾要破鈔50到100群眾幣。這麼一算,單從食品采辦力來講,1枚金克朗,起碼應當相稱於地球上的3萬多群眾幣。
這異界的掃盲用度,真特麼高啊。
終究,他忍不住打斷:“恕我冒昧.....米勒大人,地上這些,就是格倫麥王國的筆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