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斯特也在紫羅蘭廣場上,他靠在一間裁縫店的外牆上,雙手叉在衣兜裡,嘴裡叼著一根草莖,饒有興趣地看著麵前這一幕。
男人說話的時候,臉是對著教堂的方向,但他說話的音量,卻隻要肯斯特能夠聽清。
紅鷹會.......嗬嗬~一聽就是野雞幫會,幫會的會長必定會是個大騙子,騙一幫傻子給他賣力,好一點的,帶伴計一起發財,但也冒著被通緝的風險。那些黑透心的,等吃飽喝足後,來個平空失落,而後偷偷去告發昔日的部下,來個毀屍滅跡。
肯斯特一喜,他撓了撓頭,滿臉不美意義:“阿誰......郵差是吧?真是對不住哇,我剛纔認錯人了。”
動靜一傳出,大家嘩然。
他在肯斯特身邊站了會兒,俄然開口道:“光靈一向把我們格倫麥人當狗,從不顧忌我們的死活。”
肯斯特煩躁地敲了敲腦袋:‘不想了,不想了,老子特孃的就不是乾大事的料!’
當即就有人不平,跳出來大喊光靈的事和格倫麥冇乾係,光靈打戰,憑甚麼格倫麥要出錢?
肯斯特衝男人吹了聲口哨,嘿嘿一笑:“我曉得黑鷹會,白鷹會,綠鷹會,藍鷹會,唯獨冇聽過紅鷹會。”
那繪滿浮雕的寂靜大門上,不知被誰潑上了好幾桶大便,黃的、白的、黑的,流了一地,濃烈的臭氣熏地人睜不開眼睛,昔日寂靜崇高的神殿,變成了肮臟的廁所。
不過,固然看不起那男人,但他說的話卻被肯斯特記著了。
肯斯特倉猝扯開信封,拿起信紙看了起來,看了一會兒,他用力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老子公然冇看錯人!這回老子要發財啦!”
他這麼一說,肯斯特倒起了一絲興趣:“嘖嘖~我見過的幫會也很多了,但論說話的口氣,還是你們紅鷹會最大,動輒就代表格倫麥。你倒是說說,你們紅鷹會有甚麼了不起的本領?還是,有甚麼了不起的人物?”
肯斯特正看得風趣,冷不防一個男人走過來。
藍山鎮。
“嗬~這些教徒每天將生命女神掛在嘴邊,我還覺得有多虔誠呢。現在教會一提稅,當即就翻臉不認人了。”
“是啊是啊,這群教會的吸血鬼,貪婪無恥,該死有這了局。”
他接過信一看,就見信奉後背寫著一行字:‘致我的好友肯斯特’,落款是羅蘭。這幾個字,字體剛毅美好,一看就是羅蘭的筆跡。
本來,他隻是閒的無聊看熱烈,但現在,他腦筋裡卻俄然生出一個設法:“這些年,世道彷彿越來越亂了。我是不是應當抓住機遇,去乾一番大事?!”
“冇事。”郵差衝他揮了動手,回身跑了。
剛熬過寒冬,大家家中冇不足糧,大師都苦哈哈地,就等著種子到手,開端播種。神殿來這一手,的確就是趁火打劫。
肯斯特撇了撇嘴:“雄鷹如果燒起來,那就成烤鷹了。”
“哼!”男人回身大步走了。
那男人被肯斯特瞪地連退了幾步,他滿臉都恨其不爭的哀思:“伴計,如果每一小我都像你如許,隻顧本身享用,那格倫麥將毫無但願。我們格倫麥人,將長生永久被光靈奴役,世世代代都是卑賤的仆從!”
肯斯特愣了下,感覺這男人很奇特。
正在這時,俄然又有個陌生男人朝他跑了過來:“您好,叨教您是肯斯特先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