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給我看完,又把那捲煙謹慎地包在手帕裡,然後裝到一個鐵盒子裡,放在床下――我曉得那是他以為最貴重的東西了。
另一個阿小是搭著初級的小汽車到達我的餬口的。
我猶躊躇豫,直到那表弟又來了:“我哥問,要不要一起看他從香港帶來的漫畫書,另有任天國遊戲機。”
走出來,看到阿誰身上還帶著海土味道的阿小。
第一次的見麵,有點狼狽。我手心滿是汗,說話有點結巴。還好是他淡定。
或許是不肯意落空拖鞋軍團的傳統友情,或許是對香港阿小傲慢的不舒暢,我漸漸地開端尋覓均衡。剛熟諳那幾天,我們幾近綁在一起,到槍擊事件後,我決意抽出一半時候和拖鞋軍團的人玩。
但對我們來講,高樓大廈還是悠遠的事情,而對阿小,這是即將到來的事。
香港阿小,街坊感覺這名字特彆合適,彷彿香港纔是他的姓氏。
我想,他挑選我或許隻是因為,我是四周最會讀書的孩子,他以為這是一種階層上的靠近。同時,或許他另有征服感。
我有點錯愕。這個阿小,對外人說話都不肯意超越三句。但我看到他在那誇大地開著打趣:“哇,這恐龍好酷啊,的確要叫出聲了。”
和他保持間隔後,我每次和拖鞋軍團的人瘋回家,就會來看看阿小,他會給我講哥哥的故事:我哥哥很牛的,他像電視裡那樣,騎著摩托車,帶著一個女的飆車。但是到了我爸的公司,又換了一身西裝,可帥氣了。
因而我挑選阿小那邊了。當天,拖鞋幫宣佈和我分裂。
於他的表弟,他真是個霸道的王子。吃桑葚表弟多拿了一個,他一瞪,表弟頓時轉過甚去一聲都不吭。玩遊戲,我贏他能夠,表弟眼看著也要超越他了,他喊了句表弟的名字,情勢就頓時逆轉。
於我,阿小真是個讓人鎮靜的玩伴,他總有最別緻的東西,漫畫書、遊戲機、拚圖、積木……並且另有兩個主子幫你措置一些瑣事:口渴了,他們去弄來冰凍飲料(香港帶來的沖劑),熱了,他們翻開小電扇(香港帶來的)。
我光著腳站在圍觀的人群裡。當時候,紅色的活動鞋,海員服款式的校服已經在小鎮風行,但我風俗穿拖鞋的腳,卻死活耐不住活動鞋裡的憋悶和潮濕。教員說,不穿活動鞋就隻能赤腳來上課,黌舍製止鹵莽的拖鞋。我乾脆就把活動鞋往書包裡一裝,不管下雨盛暑,永久一對赤腳。日子久了,腳底磨起厚厚一層皮,乃至踩到玻璃也不會刺穿,開端高傲地逼迫同窗叫我赤腳大仙。
“你比我大兩歲?”
我曉得他活在一種設想出來的胡想中。我擔憂他的這類熱望,也會把我拖出來。
母親隻能安撫:“孩子老是奸刁的。”
以是哥哥從小就在香港長大,現在已經長出一副香港人該有的模樣:留著長頭髮,打了耳洞,夏天會穿紅色短褲配皮鞋,偶然候還戴著條絲巾。
那是個海邊典範的漁民家庭。他父親從小捕魚,年長幼學畢業後捕魚,二哥小學畢業後捕魚。母親則賣力補網,另有到市場叫賣收成的海鮮。他當時還冇小學畢業,不過他幾次和我宣誓一樣地說:“我是絕對不會捕魚的!”
烏惜內心憋悶得難受,又不敢在丈夫麵前哭,每次出事就偷偷來我家和母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