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念愣住了,她感覺喉頭一甜,一口老血悶心中。
餘念與他對峙了一會兒,舔舔下唇,幾乎要屈就了。
如許燻烤並不會使肉質老化,反倒柔滑多汁,隻是絕對不能超越三分熟,不然會影響口感。
他昂首,微訝,說:“白……”
如許的人竟然會狠下心殺人嗎?
一個聾子,犯得著掩耳盜鈴縫上對方的嘴嗎?
為甚麼?
她強忍住餓感,又不能和小時候一樣,喜好吃甚麼,就找藉口問問――“能不能給我吃一口?”
那張照片血肉恍惚,看起來觸目驚心。
他本來就聽不到,何必多此一舉。
現在看的是小白犯下的第一樁案子,他殺了一個酗酒的男人,無動機,埋伏已久,背後刺殺的。
“晚安。”餘念心不在焉答覆了一句。
也有人說,是因為最開初,小兒子躲在門外,冇被髮明,才倖免於難。
在臨走時,餘念還是和他道了彆。
“味道很好!”
她喝了一口,很苦,也很澀,大腦終究復甦了。
明顯是為了讓天下更加潔淨,卻撈了一手汙-穢,自相沖突到好笑的境地。
那種鮮嫩的腥甜在唇齒間炸裂,偶爾,還能嚐到一點胡椒的辛辣,將牛肉最純的肉味完美閃現。
他是默許父親的死嗎?
最後一樁案件,小白殛斃的不是年長的人,而是拐走了一個孩子。
她彷彿又夢到了阿誰少年的端倪,完整看不清楚,連他本來清楚的眼神都被這麼多年所見的事物給混合,模糊隻記得一點――他的眼睛是大家間最動聽的炊火,那一點星子般刺眼的眸光,即便是滄海桑田,亦不會變。
她又翻了一頁質料,發明這個男人有酗酒的風俗,一發怒就對年幼的兒子利用暴力。他的兒子有嚴峻的心機疾病,沉默寡言,不肯出聲。
餘念冇客氣,咬下牛排。
沈薄用餐刀切下一小塊牛排,蘸了檸檬汁,遞到木念唇邊,“餘蜜斯,我的小我風俗是,用餐時,密斯優先。你不介懷的話,能幫我嘗一口嗎?”
餘念又翻開下一頁,死者是個女人,年約三十六歲,盛飾豔抹,彷彿是做歌舞廳謀生的陪-酒女。
那一次,餘念啞口無言,真的甚麼話都說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