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家悍女_第六十七章 四人條約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

榮青堂,正房有五間,由西往東彆離是書房,主臥閣房,主臥外屋,浴室,練功房。隻要書房,外屋和練功房南麵有門,內屋和浴室南麵是窗。屋子北牆靠兵器房。書房地下是李小放帳本的處所,寢室地下是李小的金庫。兵器房地下分南北兩個倉,北邊是地下冰窖,南邊是地下糧倉。榮青堂全部地下工程都是用石頭和磚蓋建的,榮青堂的破鈔比主院和西跨院兩處還多。

世人顧不上李小了,都在群情如何辦,先前河水題目已經不是題目了,李青都說了不會斷水。但是外來人是個題目,人家買了地又不能讓趕人家走,或許讓吳家村搬到中間是最好的挑選。世人在這裡籌議了一天,最後成果是他們同意吳家村的人搬過來。但是要求吳家村挨著他們兩個村,並且如果今後他們村人和外來人起了牴觸,李青得向著他們。李仁和張成自作決定,第二天和族裡的長輩們還價還價。最後是吳家村搬過來通過,如果有牴觸,李青要幫對的那一方。條目條約由王文生寫,三個村的代表人是三個村的村長。以是終究的成果就是李小,張成,李仁,吳天四人簽了和談。王文生執筆做了見證人。

李小說完,院子裡又炸鍋了,都是否定的聲音。李小笑笑說道:“這個事情彷彿由不得大師分歧意,我師父已經把那些地買下來。”

張家屬長表示李家屬長說話,畢竟李小是李家屬人。李族長和張族長坐在上位。李族長說道:”李青你要如何解釋河水的事情?“

從黑油大門出來,東跨院門房五間,往北走是東跨院儀門,西邊是馬棚,馬棚有兩個門,彆離連著正院和東跨院。西北角有一個偏廳,是李小用來接待村裡人的。穿過儀門進入外書房,這個是李小籌辦給單身的男仆人住的屋子,也能夠給來辦事的外男居住。整整四十間八平米小屋。

李小話冇說完,祠堂外就炸鍋了。李小全當冇有聞聲,放大聲音說道:“我跟我師父說了好多好話,我師父才同意不堵截水源的。以是我自以為我為了村莊做了很多事。既然明天在這裡,我恰好也有一件事要與大師說,就是我師父會派人過來領受前麵那座山,然後他的人會住在李家村和張家村西邊。”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