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來以後氣的罵了好長時候才躺下睡覺,做的夢倒是不錯,挺美的!
“漸漸來,彆焦急,十八年了那孩子過的日子成那樣,還能有這麼聰明的腦袋瓜子,很可貴了,對吧?”
不賠不可,對方人多,並且還說如果不賠的話就再持續揍他家阿誰小的。
除了打這小子,沈晴雪還給沈老頭以及沈二池和趙大碧各自送了點好料,讓他們在接待所裡‘睡’了一個好覺。
他們也是才曉得的!
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得備。
沈老太太:“為甚麼不再多留一下,這丫頭心很軟,我感覺…我們再多說說…她就能留下的。”
能怪他們嗎?
沈大河的兒子又哭又嚎,可屁用也冇有。
沈老頭也曉得丟人,就讓他們記賬。
那總有人背鍋吧?
那小孩子哇哇哭,他回身就想跑。
不能!
那麼大了還搶小孩的東西,打了!
報警,必須報警。
不對,這不叫打,這叫為民除害!
沈繁和沈錦幾人打完了人,又湊到了一塊,感覺挺解氣,又擔憂。
可那不是他們當時還不曉得嗎?
沈鳳柔被二叔/二伯帶走了,沈二池和趙大碧這禍首禍首被打成那熊樣,再打能夠得死。
他們上前去,沈晴雪這個小表妹卻不再和他們說一句話,他們也曉得,是因為他們幫著沈鳳柔說話。
沈仁怕被熏著!
但孩子不信賴他們,如果硬把人留下,反而還能夠留出仇來。
“讓你們欺負人!”
“又是鎖著門捱揍,又是找不到人,你們到底行不可啊?”
可此次,他冇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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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記錄一番就分開了,如許的事情一個月冇有一百也有八十起。
派出所裡來的警察很嚴厲的道:“你行你們本身找!”
“我去打個電話。”沈仁去打了幾個電話,然後曉得了沈晴雪下鄉要去的處所。
這丫頭來京都連個換洗的衣服都冇有,那下鄉必定也冇有東西拿。
想要往之前在內裡被搶的那小孩一家那邊賴都不好賴。
“我也心疼!”
被賠錢貨差點打死,那豈不是更不值錢?!
“……”
然後他被人在屋裡又給打了一頓!
沈老頭:……
等他們聽到動靜去看的時候,垂教員孩子的那屋的門還倒鎖著的,隻是翻開以後,兩兄弟被揍的已經認不清誰是誰了?
獲咎的也就沈二池趙大碧那倆貨乾的事兒,和他沈大河有甚麼乾係?
沈晴雪要下鄉去,老太太和大舅母趙桂花就從速給她清算籌辦東西。
搶人家東西被揍,沈大河就算再不講理,他還是乖乖賠了錢。
兩頓!
這一籌算竟然寫滿了兩張紙!
記賬記的也是人家沈家的賬,乾出如許的缺德的事兒,必須讓他們本身掏錢,要不她們要被噁心死了!
更不能!
至於在客房裡打的那頓是沈晴雪乾的,本身的仇當然是本身報才過癮了!
成果就是,啥也查不出來!
氣的沈大河的兒子罵罵咧咧了好久!
辦事員一怒就告發了,來由也是現成:用心破壞大眾物品!
棉花,棉衣,棉鞋更得用!
黑省啊,多冷的地兒哦!
能怪晴雪這個新認的小表妹嗎?
隻是在當天夜裡,住在接待所的沈家又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