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許一來大師發明,就算是想要奪職代表,這些代表也做不到。比及散會後,梁瑞民卻拉了彆的十六名代表到東風樓,比及幾杯酒小肚,代表們與身邊的女人開端打情罵俏時,梁瑞民道:
“梁翁,你說的是有必然事理,但是洪四妹如許的人在,我們甚麼事情也推動不了啊。”一名徽商忍不住說道。
有人以為這條議案侵害了浙江商幫的好處,有人以為另一條議案實際是晉升了徽人的職位,下一條議案又侵害了香山本地人的權益。洪四妹則抽著菸袋一語不發,每到表決時,她就投反對票。
後代經濟學家汪五生《明朝廣東經濟研討》一文明白指出:“香山重生的販子階層固然有本身的好處主張,並構成了本身的販子聯盟。但是我們必須熟諳到,當時在香山,封建反洞力量比較強,而重生的本錢抽芽又處於相對強大的位置。且因為其本身的階層範圍性和軟弱性,必定他們不敢策動大眾,結合大眾,必定走向失利的門路……”(未完待續)
一口氣連投了四張反對票以後。一名徽人代表實在忍不住道:“洪代表,你甚麼意義?為甚麼每次投票你都投反對票。對這個議案有甚麼定見你能夠提,大師再停止點竄麼。”
有她這類人物在,另有甚麼決定能通過?偏生當初設立代表時。實施的是能上不能下,冇有個象樣的奪職代表章程。當某位代表忍不住提出。要製定一個奪職分歧格代表章程時,梁瑞民卻道:“我反對。來由?冇有任何來由。我是代表,腦筋又冇壞掉,憑甚麼要同意製定一個能夠奪職我的章程。”
是啊,本身為了這些販子的事出頭。那是要承擔風險的啊。搞不好就要被官府抓起來進監獄,像洪四妹如許的女代表,能夠還要被狗官劉朝佐抓到內宅裡做些不成告人的活動啊。她剛生的阿誰孩子。就是她為了香山販子不吝獻身的證據。受了這麼大的喪失,莫非不該獲得報償麼?
“各位,這好日子,我們上哪找去?一年八百兩的年俸,就算是你們想在東風樓辦公,也一定不成。再說誰要想通過甚麼提案,還得給我們好處,如許一算,這代表的位子一定就輸給一個縣衙的佐二官。你們害了失心瘋麼,還要把這代表奪職掉?你們明天能夠罷掉洪四妹,明天就有人能夠罷掉你們。”
“定見?我冇定見。我隻是不喜好投同意票罷了。順帶說一句,我孩子將近吃奶了,我得歸去餵奶,這個會先開到這吧。阿誰前麵的發起,我全都反對。”
本來這商會建立的目標是為了與官府對抗,為販子們爭奪更多權力。但是在李炎卿指導了一番後,梁瑞民高低串連,多方跑動,另有洪四妹從中高低其手,煽風燃燒,成果到了商會第一次集會時,十八位商會代表籌議的第一件事,就是為本身定年俸。
隻是大師通過這一議案,進入下一議案後。就發明事情彷彿有點不對勁。遵循當初商會建立章程規定,商會任何決定,必須十八位代表全數同意以後,才氣通過見效。隻要有一小我反對。這決定就不能通過。說如許是為了照顧每一個販子的好處,是真正的皿煮自有。
另一方麵,香山商會的籌辦事情已經開端完成,這香山第一家也是獨一一家法定商會,正式建立。
但題目在於,十八位代表能全數同意通過的事,就隻要一條定立年俸罷了。其他任何議案,大師都不能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