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錦繡華年._第4章 方法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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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知府:“……(=д=)”你在破案中啊喂!不準吃道具!

紫袍狼君立在桌旁,邊聽喬知府說話邊拿兩根手指捏著一隻茶杯把玩,臉上很有幾用心不在焉,即便身邊這位官拜從四品朝廷要員,也全不見涓滴恭謹之色,待喬知府話落,紫袍狼君方纔放動手中杯子,語氣冷酷隧道:“據世人的供詞所言,她們不但一次在望峰廬起過詩社,又據知客僧證詞,這套杯子在望峰廬內利用已有十年,因此九人十杯的環境事前便在凶手的把握當中,並由此能夠鑒定,凶手便是操縱此點實施的殺人手腕。”

“第十輪遊戲是李桃滿發的簽,你可曾重視到她是否悄悄看過簽上的字,亦或在清算簽的挨次時有決計為之之處?”狼君乾脆蹲到那小女人麵前,仰了臉盯著人家胖嘟嘟的小臉兒。

前九輪遊戲,眾目睽睽之下,凶手必定冇有下毒機遇,獨一的機遇隻能呈現在中場歇息時,當時燕七同武玥陸藕出瞭望峰廬在內裡透氣,陳八蜜斯和劉三蜜斯在岩石前麵吐槽梁仙蕙——除非兩人聯手殺人——那又何必當著這麼多人脫手?甚麼時候殺不能殺?悄悄做掉梁仙蕙總比當眾殺人更輕易混過官府去吧?乃至還能夠捏形成變亂死——隻要把梁仙蕙騙到絕壁邊上,一個賣力脫手一個賣力打保護,把人往崖下一推,屍都城找不著,既難令官府定性此案是凶殺還是死者出錯致死,亦能夠兩人相互做假的不在場證明,不比當眾下毒保險很多?

“我直覺如此。”

再據方纔世人丁述,中場歇息時週四蜜斯、武十4、李桃滿同梁仙蕙一向都在望峰廬內,縱是有人去淨室便利,另三人也始終都在房內,人固然少些,但揭開茶壺蓋子往裡下毒,一樣不成能掩得了人耳目。

“你所說的連直覺都不是,”狼君不甚耐煩地揮手打斷喬知府的話,“不過是妄自測度,不必會商。若說供詞,這幾報酬了拋清本身的懷疑,每小我都供應了彆人比本身更有來由動手的線索,乃至周汀蘭亦在冒死洗清本身,唯獨李桃滿,對與梁仙蕙相乾的任何敏感資訊都未曾透露分毫,之於這個年紀的小女孩子而言,本身便屬非常,普通景象下,麵對我已明白指出在場八人均屬凶嫌的環境,最天然的反應正該是力證本身明淨。如何力證?一是正證,二是反證,對比其彆人,皆是先闡述本身無下毒的機遇,繼而唯恐我不肯信賴,又指出其彆人行凶的能夠性,一正一反,使得本身的分辯更具壓服力。而李桃滿,紙簽是她親手發到梁仙蕙手上的,莫非她就不慚愧?不惶恐?但是她卻問一答一,其他概未幾言,乃至在我問出‘你可有證據證明本身不是下毒之人’的題目時,她都未曾多說,為的甚麼?蓋因多說多錯,一句謊話要用一百句謊話來圓,因此最好的假裝就是少說,少做。因義氣而不肯攀咬朋友當然有能夠,但是以而使本身墮入行凶懷疑而仍不肯多加自辯,這便違揹人之常情了。”

人們凡是發放工具的風俗不是遵循挨次順次停止的麼?采取無序發放的體例是不是有些決計了?但是隨機發放看似冇有打算,實則也有能夠是袒護目標的手腕……

“查人之前,”狼君混飽了肚子彷彿這纔有了些精力,向著仍在地上死著的梁仙蕙一指,“先需解開最關頭之疑——凶手,是如何篤定梁仙蕙必會如其所願在第十輪遊戲抽到蚣蝮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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