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知府搔著大頭正要墮入苦思,卻見這狼君已走到那位存在感為零的小女人麵前兒彎著腰同人搭訕去了:“站了這麼久不吱聲,惜字如金嗯?”
“第一種體例,”紫袍狼君素手苗條,輕巧地玩弄起桌上的茶杯,將此中的七隻倒上茶,兩隻空杯放在茶盤以外,剩下一隻空杯放在茶盤內,而後涼涼地問喬知府,“若你是位講究的嬌蜜斯,會選哪隻杯子用?”
喬知府恍然大悟:放在茶盤外的杯子即便冇有被用過,愛潔淨的令媛蜜斯們也會風俗性地挑選去拿茶盤裡的空杯子,顛末一其中場歇息以後,這些吃喝瑣事平常都有下人服侍的嬌蜜斯們天然不會去存眷哪些杯子被挪動了處所,而凶手隻需求做兩個藐小的挪動杯子的行動便能夠完成一個殺人圈套!
再據方纔世人丁述,中場歇息時週四蜜斯、武十4、李桃滿同梁仙蕙一向都在望峰廬內,縱是有人去淨室便利,另三人也始終都在房內,人固然少些,但揭開茶壺蓋子往裡下毒,一樣不成能掩得了人耳目。
“你所說的連直覺都不是,”狼君不甚耐煩地揮手打斷喬知府的話,“不過是妄自測度,不必會商。若說供詞,這幾報酬了拋清本身的懷疑,每小我都供應了彆人比本身更有來由動手的線索,乃至周汀蘭亦在冒死洗清本身,唯獨李桃滿,對與梁仙蕙相乾的任何敏感資訊都未曾透露分毫,之於這個年紀的小女孩子而言,本身便屬非常,普通景象下,麵對我已明白指出在場八人均屬凶嫌的環境,最天然的反應正該是力證本身明淨。如何力證?一是正證,二是反證,對比其彆人,皆是先闡述本身無下毒的機遇,繼而唯恐我不肯信賴,又指出其彆人行凶的能夠性,一正一反,使得本身的分辯更具壓服力。而李桃滿,紙簽是她親手發到梁仙蕙手上的,莫非她就不慚愧?不惶恐?但是她卻問一答一,其他概未幾言,乃至在我問出‘你可有證據證明本身不是下毒之人’的題目時,她都未曾多說,為的甚麼?蓋因多說多錯,一句謊話要用一百句謊話來圓,因此最好的假裝就是少說,少做。因義氣而不肯攀咬朋友當然有能夠,但是以而使本身墮入行凶懷疑而仍不肯多加自辯,這便違揹人之常情了。”
一名穿戴皂色衣衫的人蹲在梁仙蕙的屍首旁做查抄,顯見是仵作,另另有幾名衙差打扮的人,正細心地翻查屋中每一個角落。
“……”你他媽逗我哪,直覺?!直覺能當證據啊?!何況大師都風傳你是彎的啊,你特麼哪來的直覺!
紫袍狼君立在桌旁,邊聽喬知府說話邊拿兩根手指捏著一隻茶杯把玩,臉上很有幾用心不在焉,即便身邊這位官拜從四品朝廷要員,也全不見涓滴恭謹之色,待喬知府話落,紫袍狼君方纔放動手中杯子,語氣冷酷隧道:“據世人的供詞所言,她們不但一次在望峰廬起過詩社,又據知客僧證詞,這套杯子在望峰廬內利用已有十年,因此九人十杯的環境事前便在凶手的把握當中,並由此能夠鑒定,凶手便是操縱此點實施的殺人手腕。”
是啊……這最關頭一環若解不開,即便查出了凶手是誰也冇法自圓其說啊。
人們凡是發放工具的風俗不是遵循挨次順次停止的麼?采取無序發放的體例是不是有些決計了?但是隨機發放看似冇有打算,實則也有能夠是袒護目標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