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浪_第十四章 合約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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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坐在小集會桌兩側的構和兩邊這兩小我,明顯是一點都不胡塗,並且公然是像柳米此前說過的,他們是連0.1%都要來回撕扯、相互壓服的。

因而孔泉開端據理力圖。

他猜,這有能夠是他們公司跟其他那些大牌音樂人合作時的條約草稿,略微點竄一下便能夠出來了――這彷彿能夠乾證,孔泉談的還算不錯。

坦白講,彭嚮明就在一邊旁聽,固然他冇有涓滴的不耐煩,他嘗試著闡揚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重視力和精力,去儘力的梳理並瞭解他們的構和過程,把握他們構和中的痛點和那每一步的你進我退。

“就這,竟然還信誓旦旦的拍胸脯說本身不坑人?”

並且不但少,這筆錢乃至還需求分期付出。

這筆錢加一起才九萬塊錢,但事前敲定這件事情的時候,彭嚮明本身定的基調就是“跟著學習”,以是也不成能嫌少。

直到這個時候,她也纔是暴露一副鬆了口氣的模樣,麵帶苦笑,對彭嚮明說:“你從那裡找來這麼個經紀人?要不是真的比較看中你這幾首作品,我真是……”

這個時候,天都已經快黑了。

至於歌手能拿到多少,那就是彆人的事情了,他冇資格參與。

這是合計90萬,對方必須在七個事情日內打入指定賬戶。

孔泉:絕對不可!彆管分紅的比例多低,我們必然要分紅。

電梯中間標著呢,二十一樓有一家茶餐廳。

孔泉緊接著就提出:《三國》的劇版編曲的版權,理應屬於編曲者,也即彭嚮明,它和詞曲一樣,僅僅隻是受權給《三國》利用。

…………

當然,以後大師還會再簽三份條約,在那三份條約裡,會視霍銘這位音樂總監,到最後在這張原聲碟裡到底采樣了幾段彭嚮明的歌曲,來計算他那些被采樣的部分,所應當獲得的分紅。

時候很快就到了中午,兩邊臨時停戰。

也就是說,這部分是穩穩落袋,完整到手了的――固然編曲還冇給。

除此以外,就是他接管對方的禮聘,擔負《三國》的音樂副總監、擔負三首歌的監製等等事件性事情,對方所付出的酬謝。

僅僅隻是一個受權範圍,這約莫是此次合約構和的根本和前提,兩小我就你來我往的爭了二十多分鐘,固然彭嚮明一開端胡塗,但厥後越聽越明白,當然,他也就不難發明,孔泉固然提起題目來咄咄逼人,但實在他卻一向都在讓步。

倆人要去找劉星語要告彆,卻被奉告劉總已經出門了。

因而倆人直接走人――剛一進了電梯,在集會室裡始終做淡然事外狀的彭嚮明,已經迫不及待地翻開了條約,一邊看,一邊問孔泉,“胖哥?你這一共是給我談下來多少錢?”

每一份條約,都是一份錢。

而在原條約中,後兩條乃至隻是一筆帶過的。

一共拆出了十份條約。

在究竟發賣中,一首歌的收集訂價,普通都是兩塊錢――像許誌君那樣的偶像,人家敢訂價五塊一首,關頭是還不愁賣,動輒發賣額破億,那是人家的本領,並不是市場的常例,兩塊錢到三塊錢一首纔是普通價――按兩塊錢一首計算,這三首歌每有一小我采辦了此中一首,彭嚮明都能獲得三毛錢的分紅。

劉星語明顯一眼洞悉了孔泉的企圖,對峙決不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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