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國卻不慌不忙,明顯冇有被驚嚇。
“法官先生,我向來冇有見過東方人,如果不是此次來到了法庭,我還第一次見到東方人。以是,我不熟諳這個東方人,跟彆提說甚麼來找我幫忙出版冊本了。”阿誰編輯說道。
“是啊!讓他去下獄,竟然敢唾罵我巨大的英國人,讓他去下獄!”“法官中間,讓他去下獄,讓他去下獄!”“法官,必必要把它送進監獄!”……
阿誰邦德狀師頓時主動拿出了證據,說:“我的當事人叫做傑克,從他從小也就是這個名字了,不但有我們大英帝國的呼應身份證明,乃至是很多中間的鄰居朋友也都能夠證明他從小都叫做傑克。而他從小也都有寫作的愛好,不過一向冇有能夠出版。而此次能夠出版,成果俄然大賣了。這個是他從小熬煉的成果,是一個遵循法律寫作獲得好處的路子。但是被告竟然盜竊了他的條約,然後竟然通過了被逼的手腕來停止印刷發賣,攫取暴利。以是我必必要為當事人討回公道,必必要為當事人依法奪回我們當事人應當有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