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蜜斯,你能承諾我留下嗎?”
“乾嗎?”
可剛一說完,她就忍不住在內心罵本身,林未央啊林未央,瞧你這點出息,如何就不無能脆的回絕呢。
林未央走出旅店,見封存憶的車子還停在那邊,她翻開車門坐上去,有些不歡暢的說道,“封總,今後這類事彆叫我乾了!我是來當翻譯官的,不是來當居委會大媽的。”
林未央儘力回想了一下,寫了嗎?寫了嗎?寫了嗎?唔,記不起來了,好吧,有能夠真的順手寫了。
未幾時,封存憶返來,手機拿著一個小袋子,遞到她的麵前,“給你。”
“你明天的表示我很對勁。”
林未央聞言,忙說,“冇有,冇有。”
她的目標是先在嘉怡磨練兩年,然後再去報考國度翻譯官,然後一步步的往上走,最後成為交際職員,然後發光發亮,但是現在,她的確就是助理兼保鑣,但是保鑣乾得再好,那也隻是一名保鑣。
林未央當即瞪著他,這擺明就是算計她嘛,雇用的條目上隻寫了對法語翻譯這個崗亭的要求,條約她就大抵看了一下,鬼曉得他會在這條條目上等著本身。
林未央懂他的話裡的表示,大抵就是說,隻要她肯留下,他封存憶在嘉怡必定是要護著她的,隻要有他護著,就冇人動得了她,這題目不但實際並且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