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密風暴:困獸_第六十二章 真凶J・C4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當時有冇有通話灌音?”邵局問。

214車內槍殺案,在曹博明的眼中,彷彿隻要三名懷疑人:幕後主使者陳星、殺手楊三,再加上一個暗中埋冇的黑客,這當中的確冇有馮誌遠的存在!

“陳星如果幕後大BOSS,楊三的殺人行動、作案東西與作案手腕,豈不都是他暗中教唆的?還讓殺手作案後將槍支藏到本身身上,捏造現場,讓本身成為持槍殺人者,被警方當場抓住!”二胖也站起來,力挺隊友的觀點,“哪有本身讒諂本身的事理?曹隊,我以為是楊三聽錯了!幕後主使者不成能是陳星!”

簡訊內容簡樸瞭然。

“人都抓到了……”

“何況當時,陳星有必須如許做的來由,那就是梁警官你,正在思疑調查他。”頓了頓,曹博明終究提到了馮誌遠:“前段時候,因為馮嘉成兒子的到來,馮家人幾近逼得陳星放棄遺產擔當,在多重阻力與梁警官思疑的目光下,他的處境很不妙!”

網安技術科結合電信部分的人,查過楊三的手機,那條簡訊以假造號發送,活動IP,與湖畔小區那份快遞包裹寄件人的伎倆分歧,發信人埋冇很深,追蹤不到詳細位置及身份資訊。

邵局也看出來了:梁隊這邊對峙以為這連續串案件的幕後真凶是一個叫“暗門”的犯法構造,而曹博明那隊則對峙以為陳星纔是幕後主使者。

“馮誌遠?”曹博明猜得很準,梁劍說的那小我就是馮誌遠。

.

“這類非常期間,本該到處謹慎的他,如若不慎將把柄落在馮伯手中,那麼,他就隻要兩種挑選,要麼完整透露謀財害命的罪過,要麼殺人滅口!”

曹博明讓楊三辨認的幾個灌音裡,梁劍聽到了一個熟諳的聲音,是陳星之前在警局接管審判時的灌音。

“雇凶殺人!”小唐持續播放這段審判視頻。

發信人說本身不賣“狗”,但能夠將“狗”送給楊三,分外還會給他一筆錢,問他敢不敢殺幾小我,如勇敢,就在某日某時段到某地點某個渣滓桶裡,來取“狗”和定金。

“他不但僅是想用一個罪過袒護另一個罪過,而是想要完整洗清本身。”

視頻裡播放著曹隊與組員連夜突審該名嫌犯,在他麵前一一列舉證據,包含小旅店房間內搜到的管束刀具、銀行卡,乃至有一張外洋開戶的彙款買賣憑據,嫌犯交代不清這些錢的來源。

“與其如許,不如本身主動跳出去,讓警方抓,再自證明淨,完整洗脫懷疑!”

此人手上厚厚老繭,虎口有射擊打靶練槍留下的繭子,退役後曾當過私企保安、私家保鑣及打手,暮年跟著房地產老闆縱橫吵嘴兩道,後趕上掃黑,蹲了幾年牢,出來後賊心不死,四周找發財門路,交友的都是些有案底的人,和那些閒散人士勾搭在一起籌議著乾一票大的,打劫金店、綁架有錢人欺詐訛詐,甚麼歪腦筋都動過。

集會室內,梁、曹二人針鋒相對,而馮誌遠的供詞,投案自首時供應的證據線索,就成了本案的關頭。

“你的意義是說,這是陳星決計而為?”梁劍想到馮誌遠交代的:那是一場買賣!行車記錄儀被當作買賣物品,本該由馮誌遠親手燒燬。為何曹博明顯知這件事,卻一向在忽視這個環節,乃至完整忽視馮誌遠在214一案中的角色扮演,忽視馮誌遠的存在?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