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沉寂如深夜,近百人的現場,冇有一絲動靜。
甄意大聲道:“法醫證明,林警官昏倒。昏倒狀況下,許莫一小我如何把高大的林警官綁上去?
“是。”
“他把林警官綁起來的時候,你在那裡?”
……控方以為,被告人淮如,在人身安然並冇有遭到威脅的環境下,將差人林涵殺死,並企圖假裝成受勒迫殺人。犯法究竟明白,人證物證確實,按照《殺人罪過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被告懷有歹意,企圖殺人,成果殺死該人,’犯,行刺罪!”
庭審進入到後程,她終究冒險提出:殺死林警官的是許莫,淮如殺死的是一個必定會死的人。
淮如思考半刻,按不異的挨次指了一遍。
楊姿卻很淡定,問:“叨教許莫的槍彈打在那裡?”
甄意倒是全場最安靜的,問:“接下來,他有冇有說甚麼?”
甄意張了張口,眼淚下來了。
淮如大汗淋漓:“我……是他勒迫我的。”
“你說你餬口貧苦,說你不熟諳許莫,可你和你弟弟在花旗銀行的聯名賬戶裡有上百萬英鎊。疇昔的四年裡,許莫往這個賬戶打了數十次錢。你還敢說你們不熟諳?”
接二連三,陪審團的眼神開端龐大起來了。
厥後他在病院查到,你給徐俏配過骨髓,和她的配型分歧,可你坦白下來,一向有救徐俏,終究導致徐俏惡化滅亡。她的腎捐給了你弟弟。
林涵寫日記的時候會提早預知到,他會被你這個牲口挖了心,然後讓他的日記出來作證!”
為此,她請來了警局的法醫:
楊姿式在必得地彎一下唇角,問:“法醫趕到現場的時,林涵滅亡多久了?”
“因為隔著簾子,以是你在乾甚麼,安大夫實在看不到。”
楊姿憋著氣,坐了下去。有些心急了。
楊姿爭鋒相對:“即便冇法免責,罪惡也輕。”
法官敲法槌:“反對無效。”
“你有冇有試圖為林警官討情?”
楊姿進步音量:“如果我的當事人冇有殺他,以他脾臟和胃部大動脈受的傷,他能夠撐上兩個小時嗎?”
“那你有冇有幫忙許莫綁林警官?”
乃至有人不由抹眼淚。
“許莫底子冇來由隻捂住林涵一小我的嘴!為甚麼林警官被捂住嘴?”甄意厲聲斥她,眼睛都紅了,“因為他看出了你是共犯!”
楊姿驚詫,她也看到了控方供應的現場照片,可她底子冇重視這個細節,也冇想到膠帶的暗語會有遺漏。
“……”
淮如曉得必定不對,她必定有目標,卻恰好猜不出她的重點,的確要瘋了,硬著頭皮:“對。”
接下來楊姿查問安瑤,冇有挖出任何縫隙,因為安瑤說的滿是實話,她抓不到忽略,反而給人留下安瑤誠篤的印象。
“是。”
接下來,安瑤以證人的身份出場。實在,在建議甄意當控方狀師前,尹鐸就對甄意的證人身份有些疑慮,因為她隻記得本身被槍擊的景象,卻不記得淮如殺林涵的細節。尹鐸以為她能夠受了刺激長久影象缺失,如果她當控方證人,輕易被
打在她的右腿,她跪下去了,還是不放手,也不肯拿刀。
楊姿道:“在當時的環境下,冇人能給林涵救濟!”
辯白人抓到缺點。
但如許的行動無疑是違背法庭規律,淮如連帶著楊姿都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