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有了旭偉,俊馳感覺充分很多,他喜好養著旭偉的感受,給他買名車,買各種名牌衣服包包,性感的寢衣,看他撒嬌作秀,帶他去外洋觀光,在韓國還給他做了肌肉重塑。
尋仙嶺上,俊馳思路飄散,來山上有些光陰啦,不知旭偉如何樣啦,兩人在一起有兩年了,俊馳很迷旭偉,旭偉眉清目秀,十指纖細似那不沾陽春水,嬌羞動聽,是俊馳喜好的範例。他倆是在酒吧熟諳的,一幫Gay友鬨得好瘋,俊馳喝的有點想吐,出來去洗手間恰好碰到旭偉被一醉鬼拖拽,俊馳衝上去一通狠揍,兩人都掛了彩,幸虧保安過來拉開,不然他母親又要去派出所保釋他啦。
俊馳與旭偉兄弟相稱,偶然他也送旭偉回他媽家,他家人倒也挺默許他兩在一起,他媽隻要收到錢或禮品就一臉奉承,倒是那小女子,俊馳偶爾會想窺測她的內心,小女子已有十二歲了,取名“珍妮”,白淨的瓜子臉上一雙迷離撲朔的大眼睛,長長的睫毛下仿若兩泉深潭,一個不謹慎就恐溺斃此中。小妮子對她媽嫁人非常淡定,常日裡叫媽媽和外婆,隻在她媽媽和老公回孃家時改口稱呼她媽媽和那男人叫姐姐和姐夫,但是等那男人略微走開一些,就立馬叫媽媽,反應之快令人驚奇,俊馳偶然感覺她像那賣洋火的小女孩,楚楚不幸,但偶然又如有若無的感覺她好可駭,小小年紀就有那麼強大的內心,長大以後還不曉得有多少男人死在她的迷迭香裡下。女人不成愛!
過了冇多久,他姐姐有身了,地痞高興的擺了幾桌酒,請來狐朋狗友愛一番慶賀,但是實際是殘暴的,開消漸大,地痞鋌而走險,帶著小弟乾些違法的活動,終有一回,擄掠傷人致死,判了重刑。他姐姐倒也真脾氣,死活要把肚子裡的孩子生下來,他媽拗不過他姐,找了一個姘頭的鄉間舊屋,把孩子生了下來,掛在他媽名下,對外說是旭偉的mm。
倆人厥後很快住在了一起,旭偉上麵有個姐姐,姐姐年青的時候應當是個美人,年紀悄悄長得如此標緻,被一地痞看上,男人不壞女人不愛,今後書也不想讀,學也不想上,整日的跟著那地痞帶著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弟混吃海喝,感覺本身彷彿是電視劇裡的大姐大。
這龐大的乾係是厥後一來一往才漸漸體味,俊馳自小本性乖張,桀驁不馴,不削服從父母的安排,父母在他小時候就忙不斷歇的運營著他們的買賣,家裡買賣越做越大,倆人最後還離了婚,仳離後母親做到把公司上了市,更加繁忙,俊馳也回絕他們的誌願,挑選學習了美術專業,學美術冇想過成個畫家甚麼的,隻不過打發時候,在山川間遊曆。
返來後又給他媽一百萬帶他姐姐去韓國也做了整容,他姐姐現在三十多了,日漸人老珠黃,硬是找乾係把春秋改小十歲,把臉部幾次整拉,倒也猶有幾分姿色,冇過量久,竟然給她釣到一前提不錯的未婚青年,人長的帥家道也還敷裕,為了撐門麵,他媽幾次三番問俊馳要扶養費等,給了一兩百萬給她買房買車倒也風景的把她姐姐嫁了出去。
她老媽也冇空管她,帶著兩個孩子卻每日混著牌館舞廳,朝三暮四靠男人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