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吏_第11章 自食其果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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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歎了口氣道:“若非你有上造以上爵位,能夠略微抵罪,罰得還更重!並且你可曉得,倘若乞鞫失利,遵循秦律,你將被罪加一等!屆時科罰更重,或許就是劓刑、斬趾了!”

最後,求盜買也招認不諱,隻剩下湖陽亭長一小我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商賈鮑也差未幾,他以“誣告反坐”和“詐偽罪”同時論處,被判髡為城旦五年,這商賈被帶下去時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說早知如此,就不該幫亭長等人作偽證的。

剛聽完宣判,貞就臉紅脖子粗地嚷嚷起來。

“我不平!”

黑夫唏噓之時,喜又喚他和季嬰上前,二人趕緊出列。

他現在感覺,“誣告反坐”這個罪名當真不錯,誰誣告你被坐實,就要承擔與誣告罪名不異的懲罰。比如彆人誣告你殺人,卻冇有證據,終究導致敗訴,那就等著被砍頭吧,以是在秦國,固然告奸有賞,但在告狀之前但是要衡量再三的。

打了這麼多天的官司,終究比及這一刻了!

說來你能夠不信,一向以來被說成”愚民“的秦國,倒是戰國七雄裡識字率最高的國度。固然商君把詩、書之類的東西都燒了個潔淨,卻設置了“學室”培訓專門的法律從業者,這相稱因而高檔教誨。

他剛成年就擔當父親的爵位,成了一個受人尊敬的“簪嫋”,可還是心心念念,想要再升一級,達到第4級“不更”,那樣的話,便能夠永久免除每年一個月的更卒之役……

乞鞫,是秦國特有的複審軌製,當事人不平訊斷,能夠在法定時候內要求複審,縣裡便會將此案通報郡丞,若對郡丞的審判仍然不平,能夠持續乞鞫,上達鹹陽廷尉,由最高法院停止終審,刻日為三個月,如許一來,郡縣一時忽視判的冤假錯案,便有機遇被廷尉獲得沉冤昭雪,最著名的,便是秦王政元年時,有個叫講的樂人被誣告偷牛,他不平之下連連乞鞫,最後發明公然是冤案,那些粗心的縣級法官十足遭到了懲罰。

但誰曾想,還不等喜細細嚴查,他們這群人編造的謊話,就在黑夫奇妙的詰問中敗下陣來。

起首被科罪的,是三名盜賊。

貞硬著脖子道:“不錯!”

黑夫熟諳的篆字不算多,會寫的隻要幾百,他左手持筆跪坐在地上,一筆一劃、方剛正正地在木板上寫下“黑夫無罪”四個秦小篆。此事便不再存疑,如果他是右利手,這字早就傾斜到不知那邊去了。

左撇子,在當代又稱之“左利手”,西方視之為不祥,中國固然也感覺右手纔是“幫手”,但對左利手也冇有過分歧視。

虯髯盜賊潘,他犯下的是迴避戍役的“亡人罪”,以及多次擄掠殺人的“盜殺人罪”,單憑後者,他就是板上釘釘的極刑。二罪並罰,潘將被處以磔(zhé)刑,等歸回籍貫地點的竟陵縣確認統統罪過後,再當眾正法,分裂屍身後砍頭,懸首張屍示眾……光想一想那場景,黑夫就頭皮發麻。

湖陽亭長認罪後,剩下的人就好辦了。

甚麼叫自食其果?甚麼叫作繭自縛?甚麼叫害人者,終將害己?

所之前些日子,他在湖陽亭大肆練習亭卒,外出緝拿盜賊,卻老是冇有服從。直到那天,聽聞商賈鮑來報案後,他大喜過望,不想卻被兩個小士伍捷足先登,讓他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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