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巴忠下去安息後,黑夫對城頭的百將、縣吏們道:“巴人方纔伏擊勝了一場,殺縣長、縣尉,必因勝而驕,現在派人去勸降,結果不大,反而讓吾等顯得怯懦,非得等巴人來攻城時,予以當頭痛擊!讓巴人諸部曉得想破城是癡心妄圖,比及救兵到達,巴人也心生悔意時,再派人去招降,如此方能讓諸部土崩崩潰……”
巴忠道:“然也,領頭的君長樊禽宣稱,本來夷道官員與本地的巴人諸部說好了,各部統計人數,每個巴人交納賨(cóng)錢56文以當徭賦,如此便不必被征調去做徭役……”
眾吏覺得然,恰在此時,有人高呼了起來:“遠處有火光!”
就在本年的一月三日,南郡郡丞做出了訊斷,裁定樊猶腰斬,那跟著樊猶逃脫的五十人,也儘數被當作逃兵緝捕斬首……
一旁的一名曉得兩種說話的獄掾給黑夫翻譯道:“樊禽說本日前來,是為那被秦吏背信棄義正法的弟弟樊猶複仇!城內世人如果想活命,便速速歸降!”
前鋒的巴人也到達城下的壕溝外,他們的模樣也終究露了出來,和黑夫在巴忠那條船上看到的巴人相差不大,都是或赤足,腰上纏著粗陋的布裳或者獸皮,椎髻或是斷髮。
恰是夷道縣長的頭顱!
這麼說來,就是一場大官司激發的血案啊……
樊禽用巴人的說話大呼起來,同時亦哈哈大笑,身後的巴人也跟著他歡笑,騰躍起舞,更加鬨騰了,彷彿他們不是要上疆場,而是插手一場集會。
說話間,跟著巴人越來越近,在熊熊燎炬映照下,彷彿整條夷水都在燃燒。恍忽裡,小小的夷道城彷彿就是無邊無垠的流火河道裡,試圖抵擋其海潮,一種說不出的壓力滿盈世民氣頭。
“巴人之以是背叛,是因為官府失期在先?”
獄掾這麼一說,黑夫算是理清楚此事的來龍去脈了,縱觀此案審理的全過程,在法度上是合法公道。樊猶歸案後,夷道官員在對其停止詢問、詰(反詰、論辯)、鞫(審判官宣讀庭審調查的結論)、讞(上報議定刑罪)時,均環繞著當事人的“去亡”行動及《戍律》的相乾規定停止。
黑夫看著城下放肆的樊禽,以及前歌後舞的巴人,對身後代人道:“秦有開疆拓土之將,無棄地降蠻之吏!吾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徹夜之事,唯死戰罷了!”
獄掾就在跟前,黑夫讓他過來,一提及此事,獄掾麵色有些難堪:“此案的確是我審理的,那樊猶及其部屬既然已被征召為屯戍守卒,已接管征調文書,不管是不是蠻夷,都應視為兵卒,歸都尉統領。彼輩未到屯所,竟半途流亡,已違軍法。”
黑夫曉得,所謂“賨”,就是巴人對錢的稱呼,這筆錢是作為抵徭賦征收的。彆的每戶出口賦,布八丈二尺,若按《金布律》折算,約值113錢,不及秦國人頭稅每人240錢的一半。至於用作箭尾的野雞翎三十羽,對於漁獵為主的夷道巴人而言,也並駁詰為之事。
那些軍人們手持木盾,另一隻手持柳葉矛或者柳葉劍,在各部君長的大聲疾呼下,於壕溝前停下了腳步,卻不是像秦軍攻城前那樣寥寂無聲,而是儘每小我最大的聲音,一邊大喊著巴人說話,一邊手舞足蹈……
被告請來幫手辯白的人,則援引《蠻夷律》《屬邦律》的法條停止辯白。最後,在夷道官員在冇法肯定被告罪刑的環境下,將其作為疑案按奏讞法度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