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吏_第88章 罪與罰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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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正色道:“縣丞,秦律裡,從未有過因犯法者人數浩繁,而從寬措置的先例!當年商君在朝變法之初,有公族不奉法而私鬥,被懲辦者數以百計,殺得人頭滾滾,渭水色赤。今王九年時,嫪毐謀逆,其本人被車裂夷族,其舍人數千人,也十足罰冇產業,遷之於蜀郡遙遠之地……”

而位於縣城的官寺區,氛圍中也披髮著煩躁不安。

一牆之隔的大堂上,縣丞也在憂心忡忡地看著令吏們拿著律文爭辯不休,內心則悄悄罵道:“都怪那湖陽亭長,隻是讓他去找一個被掠賣的女子,卻將全部裡的人都抓返來了,這下讓我如何結束!”

……

本來,南郡這些天也冇閒著。按照安陸縣被掠女子的供詞,郡丞從江陵城裡派出了幾名精乾的令吏,順藤摸瓜,終究在竟陵縣將專門拐賣幼年男女的一夥人一網打儘,曾經誘拐了鳶鳶的阿誰“老嫗”也在此中。

覆巢之下無完卵,如此判下來,盲山裡相稱於一窩全滅,大師都去做了刑徒,這個裡的建製都能夠直接打消了。

樂遵循喜的訊斷,用硃筆在翰劄上的名冊裡一口氣勾掉了13小我名,不免有些手抖,畢竟悄悄一勾,都是一條性命啊。

此時,間隔震驚全縣的盲山裡事件已經疇昔月餘。

本來,在秦國,案件也具有合用時效,超越十年的案子,官府不再受理。並且,一起刑事案件想要進入訴訟法度,前提是有人告密,若當事人不告密,便不受理,相稱於後代的“不告不睬”。

在突擊審判後,郡丞才驚詫發明,本來這個團夥是一個家屬作案,其觸手竟遍及南郡。與疇昔幾年間,南郡各縣上百起人丁失落案有關。失落的多是少幼年女,女子被賣到窮鄉僻壤,男人乃至有被賣到魏國、楚國去為奴的!

“安陸戔戔小縣,哪能與商君、大王相提並論。”

看著這麼多的案犯,就連安陸縣丞也不由頭皮發麻,讀鞫(jū)時聲音都有些沙啞。

廳堂內,令吏樂賣力記錄,因為涉案職員太多,他們必須先把每小我的罪名定下來,再送去給縣丞宣讀。

這起案子牽涉職員浩繁,以是從縣丞到令吏,安陸縣的法官們花了半個多月的時候,熬了很多個徹夜,才把被掠賣女子的籍貫,盲山裡世人的罪過、錯誤都一一厘清。

但縣丞仍然有些躊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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