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恒給他們打了借單,但行文很不標準,並且是由對方寫的:“今借李書恒十萬元整。”
因為借李書恒十萬元,很難說清楚是借了李書恒十萬,還是借給李書恒十萬。
姬昌明的部下說的很清楚,這是借單,哪怕拿去法院,也隻能申明是李書恒欠了他們的錢,放心大膽的要!
這時候,霍不凡又道:“另有,這張借單就算真是代表我欠了錢,你們去法院也告不贏。”
一個這麼有才氣的人,需求為了戔戔十萬塊錢棍騙老婆,賣房還債嗎?
歸正李書恒本來也冇欠他們錢,要不著就要不著唄,也冇甚麼大不了的。
影象中是冇有這筆錢的,可現在對方拿出了借單,筆跡一看就是李書恒的,底子無從狡賴。
並且,還得白交七八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