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兵不厭詐’,這些唬人的手腕也就是用在他這類人身上還能見效!如果換了錢景那種不見棺材不落淚的滾刀肉,恐怕就一定管用了。
鄭原現在有著錦衣衛批示使和兵部侍郎的兩重身份,若要定他的罪,就得先報請兵部尚書和司禮監錢景,再由內閣與司禮監共同商討裁定;彆的,他剛纔說得也冇錯,刑部的大牢確切不能收押他,隻能臨時交給錦衣衛送詔獄,等候終究的成果。
還冇出門,就聽羅衛對一旁的衙役說道:“那些東西不要了,費事都扔了吧。”
“我現在但是官身!”鄭原哼了一聲:“就算我敢認,你敢抓嗎?”
她徐行走到鄭原跟前,冷冷諦視著他的眼睛,說道:“許方的賬,我會跟他另算——現在要清理的,是你乾過的事。”
實在,證人自始至終都未開口講過一句話;至於物證嘛,一向都還冇呈現,存不存在都還在兩說呢……
話說到這個份上,已經很靠近瑾瑜想要的結果了,但還差一點點。
從見到羅衛上堂、拿出那些本該被焚燬的麻袋時,整小我就已經方寸大亂了。
鄭原頓時火撞頂梁:“有甚麼不敢認的?如果事事都能依著法度來辦,那還要錦衣衛做甚麼?直接去衙門報案、打官司拿人啊?!……嗬,說到底,我是替皇上辦事的!許方是個傳話的,而我是個做事的。”
環境跟瑾瑜料想的差未幾——鄭原這小我固然手腕狠辣,但內心也並未強大到抵死不認賬的程度。
——啥?!
羅衛上前一步,笑嗬嗬地做了個‘請’的手勢:“鄭批示使,請吧?……彆讓兄弟們太難做。”
人證是羅衛帶來的,他們的感化就是證明那兩袋絕密檔案的實在性;而物證都裝在箱子裡、又封在麻袋裡,混在大量的無關物品當中,乃至都還未被找到,鄭原便已經先自亂了陣腳——
“好大的膽量!”
鄭原冷冷瞪了他一眼,跟著錦衣衛抬腿朝外走去。
但若真等瑾瑜把那要命的記錄找出來,那但是鐵證!且隻要他一小我的名字!到時候證據確實,而獨一知情的許方又已經死了,朝廷為了安撫瑾瑜,就很能夠拿他當了捐軀品……
“如何,這就慫了?”
這是一種較著的表示:鄭原是個武夫,精通文墨但讀書非常有限,跟他講事理是冇用的,直接亮明態度、講清短長乾係纔是最有效的手腕。
當然是假的,兵不厭詐,她滿是詐;但他認罪的供狀但是真的,且有法律效力。
對於瑾瑜來講,主審官是在對懷疑人施壓,同時也是一次奇妙的助攻。
至此,三司會審能做的已經都做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