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數世,布庫裡雍順之族不善撫其眾,眾叛,族被戕,季子範察走免。又數世,至都督孟特穆,是為肇祖原天子,有智略,謀規複,殲其仇,且責地焉。因而肇祖移居蘇克蘇滸河赫圖阿喇。有子二:長充善,次褚宴。充善子三:長妥羅,次妥義謨,次錫寶齊篇古。
甲辰春正月,伐葉赫,克二城,取其寨七。明授我龍虎將軍。
辛醜春正月,明以滅哈達來責,乃遣孟格布祿之子吳爾古岱歸主哈達。哈達為葉赫及蒙古所侵,使訴於明,明不該;又使哈達以饑告於明,亦不該。乃以吳爾古岱歸,收其部眾,哈達亡。十仲春,複入貢於明。是歲定兵製,令官方養蠶。
丙戌夏蒲月,征渾河部播一混寨,下之。秋七月,征服哲陳部托漠河城。聞尼堪外蘭在鵝爾渾,疾進兵,攻陷其城,求之弗獲。登城眺望,一人氈笠青棉甲,覺得尼堪外蘭也,單騎逐之,為土人所圍,被創力戰,射殺八人,斬一人,乃出。既知尼堪外蘭入明邊,令人向邊吏求之,使齋薩就斬之。以罪人斯得,始與明通貢焉。明歲犒銀幣有差。
丙午冬十仲春,恩格德爾會蒙古五部使來朝貢,尊為神武天子。是歲,限民田。
壬辰冬十月二十五日,第八子皇太極生,高皇後出也,是為太宗。
乙酉春仲春,略界凡,將還,界凡、薩爾滸、東佳、把爾達四城合兵四百人來追,至太蘭岡,城主訥申、巴穆尼策馬並進,垂及,返騎迎敵,訥申刃斷鞭,揮刀斫其背墜馬,回射巴穆尼,皆殪之。敵不敢逼,徐行而去。夏四月,征哲陳部,大水,令諸軍還,以八十騎進步。至渾河,遙見敵軍八百憑河而陣。包朗阿之孫紮親桑古裡懼,解甲與人。斥之曰:“爾常日雄族黨間,今乃畏葸如是耶!”去之。獨與弟穆爾哈齊、近侍顏布祿、武陵噶直前打擊,殺二十餘人,敵爭遁,追至吉林岡而還。曰:“本日之戰,以四人敗八百,乃天祐也。”秋玄月,攻安土瓜爾佳城,克之,斬其城主諾一莫渾。
丁未春正月,瓦爾喀斐悠城長穆特黑來,以烏拉侵暴,求內附。命舒爾哈齊、褚英、代善及費英東、揚古利率兵徙其戶五百。烏拉出兵一萬遮擊,擊敗之,斬首三千,獲馬五千匹。師還,優賚褚英等。夏蒲月,命弟巴雅拉、額亦都、費英東、扈爾漢征渥集部,取二千人還。秋玄月,以輝發屢誤期,親征,克之,遂滅輝發。
丁亥春正月,城虎闌哈達南岡,始建宮室,佈教令於部中,禁□□,戢盜竊,立法製。六月,攻哲陳部,克盜窟,殺寨主阿爾太。命額亦都帥師取把爾達城。攻洞城,城主紮海降。
錫寶齊篇古子一:都督福滿,是為興祖直天子。興祖有子六:長德世庫,次劉闡,次索長阿,次覺昌安,是為景祖翼天子,次包朗阿,次寶實。
丙申春仲春,明使至,從朝鮮官二人,待之如禮。秋七月,遣布占泰歸烏拉,會其貝勒為部人所殺,遂立布占泰為貝勒。
己醜春正月,取兆佳城,斬其城主寧古親。冬十月,明覺得建州衛都督僉事。
顯祖有子五,其長也。母喜塔喇氏,是為宣皇後。孕十三月而生。是歲己未,明嘉靖三十八年也。
既歸,有甲十三。五城族人龍敦等忌之,以畏明為辭,屢謀侵害,遣人中夜偷襲,侍衛帕海死焉。額亦都、安費揚古備禦甚謹,嘗夜獲一人,曰:“縱之,毋植怨也。”令人愬於明曰:“我先人何罪而殲於兵?”明人歸其喪。又曰:“尼堪外蘭,吾仇也,原得而執之。”明人不準。會薩爾虎城主諾米納、嘉木瑚城主噶哈善哈思虎、沾河城主常書率其屬來歸,與之盟,並妻以女,因而有效兵之誌焉。是歲癸未,明萬曆十一年也,年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