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固然不是很喜好和人寒暄,但是見到老朋友老是一件令人歡暢的事。
他在小都會混的是順風順水,固然冇有大富大貴,但衣食不愁,家庭前提又敷裕。同窗會上隻要彆人戀慕他的份,冇有他妒忌彆人的能夠。
“爸爸。”床上的小傢夥出聲了,“要喝奶!”
過來個戴墨鏡的膀大腰圓的糙男人,手裡拿著巴掌大的小襪子,期呐呐艾地站在床邊等著小傢夥醒。他跟程易彙報:“叫了好幾次,就是醒不過來。”
“茶水澆濕了這麼多?”程易往文沐身上瞅。
“是挺辛苦。”程易見小傢夥一腳把枕頭踢到床下,就曉得小傢夥要醒了,叫人過來籌辦衣服。
程易把被子放平,讓文沐看小傢夥的模樣。文沐掃了一眼,就懂了程易話裡的意義。
旅店的走廊鋪著厚重的紅色地毯,踩在上麵軟綿綿的,比彆家的地毯都要大氣標緻。這家旅店是他們本地最好的旅店,程易能住得起這裡,應當算是很有錢的人了。
當程易把旅店的門推開,饒是自發得見過大場麵的文沐都忍不住吸了口寒氣。
文子兵法有雲:當仇敵上風不如你時,不要客氣地碾壓疇昔吧。甚麼淡然處之,扯淡,主動反擊才氣氣死仇敵!
他還在偷笑,這句話真是一點都聽不懂!
如果再胖兩圈肉的話,的確跟他小時候一模一樣!
文沐吐出胸口最後一點濁氣,看向寢室的大床,但是下一秒,他冒死保持的淡然就碎成渣渣了。
文沐悄悄咽口水,內心默唸:我不是土鱉,我也是富二代,富二代啊!
文沐悶哼一聲,忍住冇嗷嗷慘叫,前情敵在啊,要重視形象。
闡發二:熟人是幼兒園到高中的某個班花校花,他們都喜好過,這傢夥追到手了,跟他請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