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受限於協防師兵士的本質,協防師中能夠改編為守備軍隊的兵士是相稱少的,大部分守備軍隊的兵士還需求新招募。
暮年中華軍就對協防軍有甲乙丙之分,此中的甲等協防師是狀況比較好,特定環境下能夠承擔主要作戰任務的,乙等協防師是用來能夠當炮灰的,丙等協防師是用來當炮灰都嫌礙手礙腳的。
以是關於閉幕這些戰力孱羸的協防師,也不能簡樸的一刀切,得各方麵都考慮好!
這類分彆根基上也就讓略微能打一些的協防師都在火線,在能夠留在火線的協防師根基都是老弱殘兵,根基冇甚麼用處。
這處所守備軍隊實際上就是中華軍戰役動員體係的首要一環!
再次就是那些連炮灰都算不上的協防師了,這些協防師的兵士來源常常是俘虜中的老弱,體能比布衣也好不到那邊去,而兵器的話也是有甚麼用甚麼,有些兵士乃至冇有製式兵器,隻要一根竹槍或木棒罷了。
戰役以後的中華帝國本來就有大量的工程扶植,更彆說中華帝國現在正處以產業化的開端,需求浩繁的財產工人,哪怕是都會冇法耗損掉這麼多勞動力。
同時以原第一師所屬第三步兵團為核心組建的第六混成旅則是編入第一軍作戰序列,後續第一軍將會轄有第三師、第六混成旅、第二馬隊團、第十九協防師。
不過如許一來,必定會直接增加處所當局的承擔,不過這也是冇有體例的事,總不能把協防師一向儲存下去。
情願回籍的給盤費斥逐,不肯意或者無家可回的安排事情,此中最輕易安排的就是各種工程隊了。
除了對北方的第一軍和第六軍等野戰軍隊做出略微調劑後,中華軍統帥部宣佈正式組建處所守備軍隊,並組建各省的守備司令部,建立有:
其次就是跟隨各大主力師協同作戰的通例協防師,用之前的說法就是甲等協防師,其兵員固然是從清軍綠營、團練、承平軍中遴選而來,但是都是優先遴選出體能比較優良的兵士,具有一個標準的火槍團,兩個冷兵器搏鬥團,此中的火槍團以設備燧發槍或火繩槍等,搏鬥團設備冷兵器。
再如何說,他們也是中華軍的一分子,往大了說都是帝國的甲士,都是他林哲的子民,他總不能對他們不管不顧啊,這留著他們的話,他們還能每天吃飽飯,但是如果直接當場閉幕的話,那些有家可回的還好,歸去還能種田餬口,但是如果是無家可回,或者是家中冇有充足地步的,這把他們趕出虎帳就即是宣判了他們的極刑。
對此,統帥部的定見是。把協防師中少量通過測試兵士遴選進入守備軍隊,餘者目前保持目前的狀況,而後續等各省守備軍隊接踵編成後,則是把協防師竄改成工程軍隊在處所修建水利等大型基建任務,同時安排逐年退役,所部兵士退役結束後直接撤消番號!”
這些協防師普通都是當炮灰用的,打清軍裡的綠營和團練得看環境,有皇家陸軍壓陣的話普通能贏,但是冇有皇家陸軍壓陣的話,根基打起來就是五五之分,誰勝誰敗就得看實戰批示和運氣了。
厥後中華軍固然打消了協防師的甲乙丙之分,但是實際上這類辨彆一支都存在,目前的中華軍協防軍大抵上有四種,甲等就是第九協防師、第十九協防師,兵員以清軍新軍兵士為主,設備燧發槍、擊發槍以及火炮,戰役力固然不及皇家陸軍,但是和清軍新軍打還是能夠的。這類協防師也是能夠伶仃作戰的,實戰中火線將領普通把他們當主力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