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不管訂閱多少,這本書都會持續下去,就像我那曾經六萬字完本的處女作。
實在掙錢,說到底也是為了更好的餬口,最好能夠靠稿費能讓人擺脫目前古板有趣的事情,這是我的胡想,信賴也是很多寫手的胡想。
在阿誰讀書隻能靠到處借書的年代裡,能夠寫出筆墨的人很牛逼,當曉得我竟然寫出小說後,那些傢夥們紛繁要求借閱,並且等候著我再出新作,但是我卻如同退隱江湖的高人普通道:不寫了,冇意義。
好吧,請諒解一個每天抽出十來分鐘的自習時候用圓珠筆在條記本上寫小說的傢夥,撩起韶華的輕紗,轉頭去看,實在我是很佩服當時的本身的。
好吧,我承認了,我就是一個撲街。
讓我靜一會兒。
或許有一天,我會為了養家餬口斷掉碼字的生涯,但那不是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