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部落裡的頭號獵手,石牙用石刀將鹿頭一點點割下來,敬奉到了子歸酋長身邊,全村喝彩,接下來統統獵手齊上陣,開端豆割這頭鹿。
氛圍很熱烈,大師都欣喜看著一塊塊肉,唯有子歸酋長在高處點著數量,他是部落裡獨一識數的人。
黃子韜吞了口唾沫,本身說溜嘴了,現在的人那裡曉得拉車啊,那還是軒轅氏出世後的事情……“歸正就是,會很聽話,還能夠幫我們做很多事,比吃了它劃算多了。”
終究把小鹿餵飽了,小肚子漲的鼓鼓的,黃子韜坐下來,開端替它悄悄按摩肚皮,加快接收。
固然部落裡的獵手們每天出去打獵,不過並不是每天都能滿載而歸,人們很少能吃到肉,這一頭小鹿夠好幾小我大吃一頓了。這時候的人壽命極短,和營養攝取不敷有關,特彆貧乏蛋白質。
“這麼大人還迷路啊。”雲曉聽笑了起來,笑著笑著收回一聲驚呼:“麋鹿!”
黃子韜來這裡都一個月了,還冇吃過一次肉,每天都是樹根草葉甚麼的,都瘦一大截了。聽聞有肉吃,他立即來了精力,和雲曉一起跑向村莊中心。
子歸酋長歎了口氣,他看出來了,石牙在裝傻,“你忘了子韜吧?”
雲曉瞥見黃子韜用心致誌做事,嫣然一笑,持續割黃麻。
“對,養大!”黃子韜想到了甚麼,鎮靜說:“現在吃了它,也就一頓肉,可如果把它養大,今後它便能夠馱人,乾活,還能夠拉車。”
黃子韜聽著雲曉的喝彩,蹲在地上看著這頭將死的小鹿,垂垂出了神。
“它要死了,帶歸去又是一頓好肉食。”雲曉欣喜說。
“養大?”雲曉傻眼了,他們都還冇進入農耕社會,底子就冇有豢養家畜和寵物的觀點。
“子韜,你是哪個部落的?你身上的衣服可真標緻,你們部落的女人手太巧了。”雲曉邊割邊感慨,她對黃子韜的衣服格外感興趣,每次碰到都要摸摸,愛不釋手。
這裡的屋子極其原始,就是用幾根樹枝,捆住一端,然後展開成圓錐體,再鋪上茅草,內裡的空間隻容1、倆小我睡。這就是有巢氏發明的巢居原型,一點都冇有改進,幸虧小鹿還很小,這個巢居容得下它和黃子韜兩個。
部落抓住了外來人,隻要不抵擋,普通都不殺,而是帶返來插手本身的部落擴大人丁,在這個年代,冇有甚麼比人更貴重。
部落在離湖不遠的山腳下,聳峙著一棟棟圓錐形的茅草屋,黃子韜因為職位最低,他的屋子在最內裡,離統統人家都有一大截,等因而離群索居。
雲曉懵了,“拉車是甚麼東西?”
“冇少啊?”石牙愣住了。
部落裡的獵手就這麼點人,大型的獵物很難獵到,明天格外可貴。
“唔……”雲曉細心想了想,“你說話就彷彿子歸酋長,彷彿老是很有事理,又聽不懂……好吧,就聽你的。”
人群外,黃子韜早就數出來了,的確少了一堆,不消問,天然就是本身了……隻不過他固然第一個發明,卻冇臉提出來,部落裡就數本身最冇用,連女人都不如,他也冇臉撮要求。
“不,我們不吃它,把它養大好不?”黃子韜俄然說,他不知如何起了憐憫之心。
“對,就是迷路了。”黃子韜有些神思不屬,他在馳念故鄉。
四周圍鳥鳴蟲噪,黃子韜一絲不苟,實在他剛纔的話並不算由衷,最大的啟事是部落裡的人都不太接管他,他想給本身找個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