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回家,立即翻開小棗的手機,在照片裡尋覓起來。
半夜零點,我又把小棗喊了出來。
小棗翻看了照片,猜疑地問:“怪了,我他殺頭一天還看到了那張照片,如何會冇有了呢?”
“得,彆得寸進尺了。”我指著凳子說:“你坐下,我有話要說。”
“咋不象?”我問。
“博文不象公安的人。”小棗否定道。
“還純粹、竭誠、永久的愛呢,明顯就是:渣滓、虛假、曇花一現的愛。”我愛恨交集地說。
“你要說甚麼?”小棗問。
我當即給丁菲打了電話:“丁菲,我問你一件事,你要誠懇答覆。”
小棗一露麵,就笑嘻嘻地用長舌頭在我額頭上舔了三下。舔完了,又饞饞地說:“章哥,我還想舔舔你的麵龐。”
“喂,你咋還冇睡覺呀?”我一看牆上的掛鐘,已經是淩晨一點多鐘了。
“是啊,我當時問他:你不是處長嗎,如何彆人喊你館長?博文答覆:我之前當過館長,以是,有些朋友喊風俗了。”小棗說。
“丁菲驚駭小棗的陰魂來找她計帳,就讓我今晚陪她嘛。她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平穩,你說,我能睡著嘛。我打電話是想問問你:小棗的手機還給她了嗎?”小孀婦孔殷地問。
我點點頭,說:“是啊,現在,我們連博文的真名實姓都不曉得,又不曉得他長得甚麼樣,可謂是兩眼一爭光呀。媽的,這個傢夥不是普通的人呀,的確具有高深的反破案技能,莫非他是搞公安的?”我深思著說。
從丁菲說話的語氣看,她說的應當是實話。
“我問過丁菲了,她冇刪。你想想:你最後一次看到博文的照片後,有誰動過你的手機?”我闡發:必然有人刪除了這張首要的照片,刪這張照片的人,應當就是博文字身。
我心想:我能不急嗎?要讓苗絲雨借屍還魂,得給三個冤死鬼申冤呀,現在,一個也冇申冤。照這麼下去,苗絲雨借屍還魂豈不是遙遙無期了嗎?
小棗想了想,說:“我想起來了,就在他殺的前一天,我和博文籌議他殺細節時,他曾把我的手秘密疇昔,說是要查抄一下,怕有甚麼隱私。必定是博文查抄時,發明瞭他的照片,就刪除了。”
我心想:這個博文固然奸刁,但再奸刁的狐狸,也會暴露尾巴。我必然會揪出他的尾巴,讓他透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章哥,你彆急,漸漸找,總會找到博文的。”小棗安撫道。
我在博物館事情,我們館長就是處級乾部。我笑了笑,心想:瞎想些甚麼呢,在我們博物館裡,有五位館長,此中:三位隻要三十多歲,一名六十歲,隻要徐副館長五十出頭。不過,徐副館長不成能是博文。
“莫非他犯過事?”我迷惑地說。
“我的手機是被丁菲拿走了吧?”
“博文好象對公安職員很惡感,碰到差人老是斜眼瞅人家。”小棗回想道。
“當然啦,我是甚麼人呀,可謂福爾摩斯第二嘛。”我洋洋對勁地吹噓道。
“喊博文館長?”我一驚。
“章哥,你問吧,我會誠懇答覆的。”丁菲靈巧地說。現在,有小棗這個鬼,丁菲對我客氣多了。
“就是犯過法,曾經被公安懲罰過。”我解釋道。
這麼一想:喊館長的單位還真很多呢。
我感覺太奇特了,既然丁菲冇刪除小棗手機裡的照片,那照片跑到哪兒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