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著翻白眼兒的打動,跟他們解釋,我說彆管是之前還是現在,凡是被鬼附身過的人,麵相上都會產生非常較著的竄改。
最首要也是最較著的一點就是:畏光畏熱。
張雪芳本來眼睛向下,冇精打采的坐著呢。
因而,不消半晌,就見文警官從警局的辦公大樓跑了出來,開了車接上我,風馳電掣般的朝著案發明場開疇昔了。
那到底是甚麼題目呢?
獵奇心的促使下,我將紙杯放到麵前,藉著陽光的暉映下,發明那是幾個牙印兒!
她本人也是一如既往的暮氣沉沉,冇有幽靈現形後的反應。
見狀我內心頓時一沉,然後回身看向警局,內心回想著本身方纔說過的話。
在這期間,張雪芳映照到水麵上的倒影,並冇有產生任何竄改。
普通來講,統統的幽靈都怕鏡子以及統統都反光的東西。
這就很能申明題目了,她就是冇有被鬼附身。
我一聽也有事理,因而就點點頭,跟著文警官出來了。
普通來講小區裡這個時候應當是充滿了歡聲笑語,以及孩子們滑滑板,踢球跳繩的聲音的。
也就是說,是能夠看出來的。
並且還給上麵立下了軍令狀,說是必然要讓張雪芳認罪。
宋局見狀,也有些絕望的分開了。
我細心的想了好久,就給文警官打了個電話,我說我想去案發明場看看。
等走到單位樓門口的時候,我看了看時候,發明恰好是下午四點。
門衛不讓陌生車輛進入,我們就將車停在內裡,走著出來了。
方纔那次摸索,足以申明張雪芳冇有被幽靈附體。
可文警官說,現在冇有被鬼附身,那也不代表之前殺人的時候冇有啊!
但證據鏈是完整的,張雪芳又冇有不在場證據,以是文警官就想到了一些其他的能夠。
如果張雪芳真的是被附體過,陰盛陽虛之下,她早就受不了這類陽氣的打擊,早就崩潰了。
是以,當我接過張雪芳喝完水的紙杯後,就衝內裡看了一眼,然後就出去了。
不出我所料,當我將水杯遞到她跟前的時候,她真的抬起手接了疇昔,然後一飲而儘。
成果一進單位門,就見樓道裡幾近每隔一米就貼著一個橫幅。
可你現在看她,除了狀況低迷一些,較著冇有抓狂焦急的模樣。
他之前畢竟也經曆過這類被幽靈附身後殺人的案件,以是他剛剛纔問我,張雪芳身邊有冇有幽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