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每一章都寫得出色,哪怕慢一點。
於我心有慼慼焉。
筆墨略長,如果趕時候的話能夠直接跳到最後~
正因為如許,當手在鍵盤上敲擊時候,我的態度會變得很慎重。就像一個廚師,麵對貴重的食材時,內心會滿懷虔誠和惶恐,驚駭本身的技術不精,糟蹋了罕見的素材。這部同人的每一章,每一段,對我來講都是很貴重的練習機遇:能夠帶給我打動、也有能夠帶給書友打動的“機遇”。
再次感激《驅魔少年》這部神作,陪我度過了幼年的光陰,現在又為我揭示了另一番新六合。
明天的第七章,寫得像一坨翔。有陪朋友看傢俱,用心的啟事。更多的是因為本身冇找到手感,卻硬要湊字數。如許的做法違背了我的初誌,必須叫停。
首要的事再反覆一遍,嘮叨這麼多不是為了抱怨,我現在很歡愉!
就是這麼簡樸,簡樸到很多人會不信,會以為俗套。
首要的事再說一遍:不是為了抱怨!
2、我寫的慢更的少,是因為我想寫得出彩!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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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廢話,真正想表達的話隻要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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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的話也冇甚麼,大師看我今後的表示吧。
pps:或許迴應者還是寥寥吧,但隻要有一小我答覆,這篇筆墨就冇白寫。
他是一個超卓的匠人,三十年寫了不到三百首歌,卻在樂壇享有盛名。
為甚麼《驅魔少年》這部漫畫隻要220話的、已經從週刊變成季刊的未結束作品會被譽為神作?
但是如果認同我的理念,情願幫我的話,鄙人有一個小小的要求:請點出作品裡,你以為最有感到、風趣或者最能打動你的段落和章節。我會彙集這些批評,統計起來細心揣摩寫作的伎倆。
1、我是不會tj的!對我有期許的朋友放心!
但這也是興趣地點!
這是我第一次正式寫小說,之前隻是寫過一點點漫筆......真的是一點點,一年寫一篇的程度。
我的初誌是用筆去尋覓一個動聽的天下,一群活潑的人。
李宗盛說過一句話:麵對大天然的素材,我要先成績它,它纔有能夠成績我。
我也想像他那樣,做一個溫馨的匠人,哪怕是匠人的學徒也能夠。
再次謝過。
我不在乎點擊量、保藏和保舉!vip打賞甚麼的更是想都冇想過!之以是解釋這麼多,是不想讓承認我的朋友們曲解。有的朋友給我保舉票,還寫了書評;有的朋友挑選保藏,另有的朋友能夠充公藏也冇保舉,但每天會來看更新。這些都是對我的認同。或許是對《驅魔少年》的愛讓你們愛屋及烏,或許是真的以為我這幾章寫得還行?
必定不是因為它更新快。
我非常珍惜這些機遇。
究竟上,我樂在此中呢。
李瞬華這個角色,三年前就已經出世了。然後從他開端,一個熟諳又陌生的驅魔天下漸漸在腦海成型,終究產生了激烈的慾望,想把這個天下描畫出來――我想把這個令我打動的天下揭示給讀這部書的人,並但願它給書友帶來一樣的打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