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還在辦酒菜?”夏文博有點獵奇的問,要曉得,城裡結婚普通是上午就宴客結束了,哪有現在還宴客的。
“夏鄉長,這是我們本地的民風風俗,這叫流水席!”
“奧,那是老邁吧!”
李大頭把夏文博等人安排在了堂屋中心的一張高桌子上,上麵的菜很豐富,隻是看像差了一些,但很實在,肉片能夠用‘龐大’這兩個字來描述,一片肉足足有煙盒大小,並且還很肥。
“哎呀,要不我們也送點禮,疇昔插手他們的婚禮,吃一頓流水席!”
“奧,是嗎,另有甚麼活動!”
夏文博的興趣一下唄提了起來。
夏文博方纔踏進了院子,全部都有,幾十個客人呼啦啦的一起站立,鼓起了掌。
這兩個小子是越長越大,李大頭老兩口年紀越來越大,為了李一的婚事,整天在家裡憂愁。
他屁顛屁顛的跑了過來,夏文博一看,我去,李大頭啊李大頭,果然名不虛傳,哪顆腦袋真的夠大,就算是劉歡的腦袋,也要小他一圈。
夏文博想,這大抵就是禮單吧,今後碰到彆家辦事,李大頭便要按照這個票據,給對方呼應的回禮。
“甚麼是流水席!”
在新郞的背後另有一人,一先容,是李大頭的大兒子,叫李一,長相很醜,個頭也不高。
“咦,那裡在乾甚麼,人很多,是集會嗎。”
“對啊,對啊,剛纔他帶著帽子,你冇看到他的癩頭,不過這李一固然人長得醜,但心腸仁慈,人也勤奮。農田裡的活,那乾得是敏捷的很,算得上是一把妙手,就是說不上媳婦。”
夏文博遠遠的看到山下的一處院落裡,人影閒逛,進收支出,並且那院子裡另有好幾股炊煙在嫋嫋升起。
“我們可不能白吃,徐主任,這裡有六小我,每人按五十算吧,你一會送三百!”
“奧,你說的是李大頭家啊!他明天娶兒媳婦,辦著酒菜呢!”
真是一片好處所啊,夏文博想,這裡的美不是都會的繁華能夠對比的,這是一種原生態的美,更首要的是,這裡是本身的領地,是本身叱吒宦海的起點,隻要把這斑斕的地盤扶植好了,本身才氣去采取更大,更多的處所。
夏文博一麵和李一,李二號召著,一麵心中想笑,這一家人真會取名字,忒有特性了。
一進院子,夏文博就看到了院子內裡竟然在地下用磚石磊起了七八口床那樣大的灶,十多個婦女忙繁忙碌的在灶邊忙活著,院子中間還用木板支起了一個十多米長的案板,上麵擺滿了各種菜肴,裝菜的盤子也是五花八門,有鐵的,有不鏽鋼的,另有磁的,除了盤子裝菜,碗裡也裝菜,碗的大小,花色,種類也各不不異。
因而,劉支書就給夏文博細細的講了起來,他說李二比李一小五歲,小時候,他是李一的跟屁蟲,李一走到那裡他都跟著。碰到哪個小火伴欺負他的時候,李一就會出來庇護他,跟人家打鬥。哥倆從小豪情就很好。家裡人也很寵嬖他,有甚麼好吃的好穿的都會先緊著他。這李二啊,書固然讀的未幾,可嘴巴卻像抹了蜜似的,見了誰都叫得親熱的很,一看就是女人們喜好的那種小白臉。
明顯,這都是鄉親們各自從家裡帶來,借給他們的。
“好的,好的!”徐主任連連點頭。
劉支書小聲說:“剛纔你也看到了,這李大頭有兩個兒子把,老邁叫李一,老二叫李二,李一從小愛抱病,是那種“頭上長瘡,腳上長刺”的病秧子,人固然隻要二十七八,可頭頂上卻像《三毛流浪記》裡的三毛,就剩幾根稀毛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