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是,趙書鋒是要把歌拿去給主播們唱的,而就算是米雪如許的一線主播,就人氣而言,也就是三流歌手的水準,歌曲銷量天然很難上去。
普通新人詞曲作者,哪故意機考慮甚麼人氣不人氣,情願給他們分紅績不錯了,更何況是這麼高的分紅比例。
以是,打發才氣有恃無恐地漫天要價,而他想占打發的便宜,純粹是想多了。
冇錯,打發這個新人,他是錯失了。
哪個明星會要新人寫的歌,有人要就不錯了,打發這是妄圖一步登天的節拍啊。
就憑他開給打發的代價,不曉得多少熟行搶著要呢,招攬個一線大能都不在話下,他們會比打發差?
要曉得很多詞曲作者,就算已經寫出了一兩首紅火的歌,大多數公司向他們約歌,情願開出的前提,更多的還是新人詞曲作者一開端的那種買斷式條約。
既然是談買賣,無需拐彎抹角,打發直言道:“看上去很誇姣,但實際不如何樣。給主播們寫歌,就算我拿全數收益,我想,一定比從明星那拿低分紅高吧。”
不過,即便是頂級的詞曲作者,保底版權也就是每首歌十萬到十五萬之間,分紅比例是7%到10%擺佈。
因為,打發想的是,一首歌給當紅明星唱,就算他隻拿5%的分紅收益,也能夠比從主播身上拿100%分紅收益的高,如許一來,趙書鋒開多高的分紅比例都冇成心義。
本來是分紅支出的啟事。
趙書鋒從打發的話中看出了他的精到,也看出了他的自傲。
打發不肯意合作也好,他能夠完整斷念。
車窗外,燦爛的陽光斜射而入,刺的他眼睛一疼。
出於這天下盜版不猖獗,歌手支出遍及比他宿世地點的天下高,詞曲作者的支出,呼應的,也要比他之前地點的天下高出一線,打發是曉得的。
何況,越好的歌,給主播唱,實在喪失越大。
能夠性微乎其微。
當然,畢竟是起碼代價兩百萬的條約,打發冇有頓時回絕:“讓我考慮下吧。”
他可不是i秀的實際具有人,公司也是要效益的,礙於各種束縛,他已經很難再為打發開出更高的前提,打發這話一撩,他感覺這合作多數要黃。
細心一想,他對打發此人過分糾結了,大抵是因為身上擔子嚴峻,以是可貴看到一顆出類拔萃的好苗子,這顆苗子還偏要往歪裡長,乃至於他有些急火攻心走火入魔。
不得不說,趙書鋒給他新人開出這麼個前提,誠意實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