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天風的一年多,讓我明白了一件事。
而聖徒我看過。但是探長和歌舞團,卻不是來自於聖徒的構思。
哦對了,藍晶的書,我隻看過魔盜和邪術學徒,小人物我隻看過前半章,曉得卜哥,曉得有個歌舞團,其他就不曉得了。
在我看來,寫書有鑒戒,仿照,抄襲等幾種分類。
統統的主線故事,仍然隻是我本身的構思!
抄襲不消解釋,就是典範的人家寫甚麼你就拿來用甚麼,大段的抄襲,換個名字就算本身的。普通來講,當觸及到三百字以上時,能夠以為是抄襲。(小我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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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第二件事,這本書在締造的時候,在氣勢上鑒戒了魔盜,這一點我從冇否定過,乃至是主動公開承認的。
如許的事我不會做。
修伊格萊爾已經無可製止地具有了單身和少年兩個身分,這使他在麵對天下大通緝時,也必然會進入法政署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