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明星路_第96章 簽約鄭源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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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了個懶腰,許陽就到洗手間去洗漱了。

如:歌曲《飛》―原唱,天後,胡媚兒。翻唱版權報價100萬,報價者,公司高層,王強。

下午6點,許陽就接到了蘇振東的電話,事情已包辦好了。

聽到許陽要做的事情,翁濤跟羅宏一樣,也傻眼了!

事情處理了,接下來,便是簽約的事情了。

上麵,不但僅隻是有歌曲的名字,連報價人的,不管是經紀人,助理,公司的某個高層,還是歌抄本人的名字都在此中標了出來,為了怕這個影響還是不能夠引發大師的存眷,許陽還特地的將統統歌曲的原唱人的名字標了出來。

不過,做這件事情的話,最好還是要借用海市電視台的官方網站。

......

你們也敢這麼要價?就不怕被罵嗎?

畢竟,那些歌曲,已經被彆人唱濫了,但是,許陽是出於對歌壇前輩們的尊敬纔給出的這個價。

是你們想玩,那麼,我們就好好玩玩吧!

歌曲已經在京都錄製了,比來這兩天就會有新歌公佈,這也是對那些歌迷的一個交代,而綜藝節目《百變大咖秀》還需求本身掌舵,閒下來的時候,還得持續完成那部小說,算起來,許陽的時候也是很嚴峻的。

在路上的時候,許陽就跟柳若凝與蘇振東兩人彆離打了個電話,奉告他們,本身要歸去海市了,掛斷電話,許陽又給曹晗打了個電話,讓她下午的時候籌辦一份歌手的條約,他們公司要簽約一個新人出來,趁便,許陽還讓曹晗去查一下振華文娛關於鄭源這個歌手的簽約條約的事情。

再者,那些天王,天後,說的好聽點,是大腕,說的不好聽的,就是過了氣的藝人。

許陽接下來做的事情,真的是讓羅宏傻眼了!這你也敢?不怕獲咎人?

很快,鄭源就成為了許陽公司的第二個藝人。

一個冇有見地的小歌手換來了50萬的钜款,這是多好的一樁買賣啊!

小爬蟲如何敢直麵對抗大象呢?那不是笑話嗎?

......

明天,羅宏就有給他打電話,說碰到了一些困難,讓他疇昔幫手處理一下。

這個冇題目!隻如果海市電視台的官網就行!

現在的題目,不是出在了有冇有人賣本身的歌頌版權上麵,而是那些天王,天後看到這檔節目標首播這麼火,竟然,漫天要價了起來,一首翻唱版權,先前,許陽開的代價大多在20萬到30萬之間,這個代價已經不低了,說的不好聽一些,都有些太高了。

策劃這檔節目標時候,許陽就考慮過這個題目,是以,明星佳賓所要仿照的那些天王,天後的歌曲,隻要還存世的,許陽都會去采辦他們歌曲的翻唱版權,他最怕那些人拿這個說事,以是,第一期的時候,唱的統統歌曲,都冇有題目。

翌日,淩晨9點半,許陽帶著鄭源分開了旅店,前去了京都的機場。

錢再多,也不及麵前這小我的代價大啊!

第二天早上9點,許陽起床了。

這一條資訊公佈出去,頓時,看到的人驚呆了!

但是,他們碰到的是許陽,他纔不會顧及麵子,去奉迎那些人呢!

如果查不出來甚麼,到時候給蘇振東說下,讓他幫手查一下。

如:歌曲《生命的真諦》―原唱,天王,馮子凱。翻唱版權報價110萬,報價者,歌抄本人,馮子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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