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後幾期案件裡,凶手有三次侵犯死者的記載,那段時候他規複男性服從,能夠宣泄心機慾望。值得重視的是98年那次,死者是女童,是第一個被侵犯的例子,也是獨一被皮帶勒死,不是用刀殺死的人。”
“98年第一次作案開端,94年第二次,98年持續四次,02年三次,犯法週期就是貳心機竄改週期。每次犯法都是他餬口碰到窘境,壓力大,焦炙情感冇法宣泄,隻能通過殛斃減緩情感。”
“目標的挑選根基隨機,隻如果年青女性都能夠,顛末一段時候察看,肯定是單獨居住,不管白日黑夜都會犯案。留下很多證據,不會清理現場,每次作案隨身帶有改換衣服,掩人耳目。”
“不錯!”吳心緣闡發道:“凶手如果是男性停滯,那家庭餬口必定不完竣,必定要接受來自另一半的抱怨乃至鄙夷,這也是他焦炙的首要啟事。割喉就是為了封住女性的嘴,讓她們沉默,不能說話,保守奧妙!”
“他之以是能逃脫警方多次搜尋,主如果運氣或是幸運,質料庫冇有對應懷疑人,而不是我們冇有把握證據。他留下證據能夠另有一種心態,就是不在乎本身被抓捕,能逃一天是一天!”
“我有個題目?”
吳心緣看出死者照片道:“凶手固然多次過分殛斃,但統統受害者的致命傷是被割喉,除了很快能處理題目以外,是不是另有其他啟事?”
薑震宇闡發道:“我小我以為他因為前次的侵犯產生某種暗影,再一次落空男性服從,才用帶走死者器官來宣泄情感。然後他時隔三年後再次作案,死者都遭到過侵犯。最新的兩起案子隻要殛斃,冇有侵犯,能夠是因為年紀大,完整落空才氣。”
“至於為甚麼再次犯案,啟事很簡樸,就是再次落空但願,感遭到絕望,難以按捺蠢蠢欲動的慾望,重新犯法,持續殛斃。”
“這個很有標記性,申明凶手規複男性服從,他很不自傲,以是才找了一個小女孩動手,自以為能夠掌控全域性。但是四個月後第二起案子成年死者冇有遭到侵犯,還喪失了部分器官。”
“他能夠餬口在城郊四周,不是BY郊區人,但離的必定不遠。冇有案底,文明程度不高,處置的職業很不起眼,能夠是保安或是小商小販等。”
吳心緣搖點頭,否定道:“他們不會自首,寧肯挑選他殺也不會自首,因為都曉得被抓就是死路一條!能逃一天是一天,能殺一個是一個,甚麼時候被抓拉倒!”
“這……”
吳心緣接話道:“連環殺手也分幾種,一種是高智商罪犯,自傲、沉著、乃至有很高專業技術。他們以應戰高難度為樂,高傲妄為,能夠成為智慧型罪犯。”
薑震宇麵前一亮,插話道:“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