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殖民_第235章 商籍之爭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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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之鹽從海濱鹽場經揚州轉運到各省市場,代價可漲10倍以上。據預算,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揚州鹽商每年賺銀1500萬兩以上,交納鹽課600萬兩以上,占天下鹽稅六成擺佈。這一年,中國的經濟總量為全天下的32%,而揚州鹽商供應的鹽稅就占了全天下經濟總量的8%。

常住揚州的陝西販子不但運營淮鹽。還將停業擴大到典當、布匹、皮貨、菸酒等行業。但既占天時、又得人和的徽商異軍崛起,咄咄逼人,且因其“左儒右賈”的傳統,文明程度遍及較高,動輒喜好建議訴訟,與山陝販子頻頻產生貿易牴觸。據史料記錄,在“南人”(即徽商)與邊商(即山陝販子)的訴訟案中,前者常常能獲得官方無益的訊斷。在爭鬥中占有上風。

明朝科技名著《天工開物》的作者宋應星曾寫道:(揚州)商之有本者,大略屬秦、晉與徽郡三方之人。在明朝,作為鹽商的陝西販子,氣力曾超出於山西販子之上,其故鄉是三原縣、涇陽縣、綏德州等地。

此次改朝換代的戰役,給揚州帶來了冇頂之災。1645年5月,清將多爾袞率軍南下圍揚州城,明將史可法死守城池達半月之久,殺傷清軍甚眾。城破後,史可法被俘就義,多爾袞為抨擊大開殺戒,形成“揚州旬日”悲劇,公眾死80萬,西商、徽商及各地販子亦難倖免,有明一代兩淮鹽業昌隆帶來的貿易繁華,毀於一旦。

比擬之下,山西向來缺糧,山西販子要享用“食鹽開中”政策,隻要推著獨輪車到山東買糧,再販運邊關,是為頗費周折的“買糧換引”,而徽州闊彆邊塞,山高路遠,徽州販子更有力參與此中。這也是明朝初年陝商比晉商、徽商起步較早的首要啟事。

但陝西販子獨享的“特區”政策,到明朝中葉為之一變。明弘治五年(1492年),主管財務和稅務的戶部尚書葉淇上任不久,就將輸糧換引的“開中法”,改成以銀換引的“折色法”,也就是說,販子不必再千裡迢迢送糧食到邊關,而是直接拿出白銀采辦鹽引,即能獲得發賣食鹽的答應。葉淇是山陽人(今江蘇淮安),此舉明顯突破了陝西及山西等“邊商”固有的上風,給了地理上更靠近兩淮、以徽商為主之“內商”進入利潤豐富的鹽業運營的良機。

在鹽商雲集的淮安、揚州二府,山陝販子因是外省入戶定居而獲朝廷特批具有“商籍”,其後輩可入讀淮揚二府的黌舍,每年另有7個不消回客籍插手科舉測驗的名額。而徽商的故鄉徽州與淮揚同屬南直隸省。按規定,其後輩不得在本地上學。

【在當代,科舉測驗必須是回客籍參考,實在這就是後代的高考移民,這玩意兒在幾百年前就有了。】(未完待續。。)

堆積揚州的陝西鹽商。出於庇護本身共同好處的需求,出資修建了陝西會館,厥後為了對於徽商的合作,又與山西鹽商合夥共建山陝會館。當時候,山陝販子氣力仍然刁悍,徽商不時要從他們手中采辦鹽引。山陝會館單獨建在靠近運河的大東門東關老街,而徽州及湖南、江西、嶺南等商幫會館,紮堆於新興市場小東門一帶,反應出商幫權勢鼓起前後的汗青軌跡。

入清今後,至康熙初年,天下情勢大定,新興的清朝亦思規複經濟民生,以安定統治,而鹽稅數額龐大,兩淮鹽業的答覆天然是重中之重。在清廷的寬鬆政策之下,為遁藏烽火退走的鹽商連續再聚揚州,所謂“康雍乾亂世”的130餘年間(1661年~1795年),揚州鹽業達到又一岑嶺。極盛之時,每年經揚州運銷的鹽達160多萬引(每引折鹽200~400斤),僅鹽課(即鹽稅)一項便占天下財務支出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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