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日寧看著貼有兩人合照的紅本本,如果放在之前,他如何也不會猜想到本身會跟一個男人結婚,並且還是這麼等閒的就拿了紅本本,並且最首要的一點是為甚麼之前陳澤生不奉告他結了婚以後就不能仳離!難怪他會承諾本身的前提承諾得這麼乾脆。
“不客氣,這是你應得的!《《婚姻法》》也規定結婚後婚前財產妃耦能享有一半!”陳澤生給蘇日寧提高起了法律,但是在蘇日寧看來,陳澤生所存眷的重點錯了吧。
“如果冇甚麼題目的話就在上麵簽上你的名字吧!等下吃完早餐後拿去公證處公證,下午我們就去登記!研發中間那邊我已經幫你請好了假!”和談的內容跟昨早晨蘇日寧說的一樣,是陳澤生昨晚歸去清算後列印出來的。
回想當初,那晚就不該該笑的,看吧,遭報應了吧!蘇日寧感覺這《同性婚姻法》已經不能看下去了,不然再看到甚麼的話,說不定他會找到陳澤生大乾一架。
因而,蘇日寧就從床上爬起來走到書桌前,按了書桌上的一個按鈕把電腦調了出來,在搜說引擎查詢了《婚姻法》。這麼一搜,蘇日寧被愣住了,這特麼的竟然還分《同性婚姻法》和《同性婚姻法》。
隨後,兩人用完了早膳便拿著兩份和談去公證處給做了公證。到了下午,兩人去了民政局做了婚姻登記,一天的時候裡,兩人就成為了有夫之夫的人。
蘇日寧一想到某一天本身挺著一個大肚子走在街上,不由打了一個寒噤。不可,他要贏利,他要賺很多很多錢,他絕對不要做生孩子的那一方。尼瑪的二十一世紀有n多女人不孕不育,但是現在科技發財到男男都能夠生孩子了,並且恐怕這個技術在二十一世紀就開端把握了,因為記得有一次加班的時候,搜狗每日新詞彈了出來,說是“幾年後男性生子恐怕成為實際”,在看到這個訊息的時候他還和同事調侃了一番,笑著說這要如何生啊。
《同性婚姻法》條例不是很多,結婚後不準仳離,除非喪偶,結婚後婚前財產有一半歸妃耦統統……等等,這條是甚麼?“作為受方或贏利才氣較差的那一方必須為另一方生養後代!”受方,贏利才氣較差的那一方?誰,他麼?這特麼的甚麼奇葩法律,真是嗶――了狗了。方纔蘇日寧還光榮本身有傑出的教養,但是看到這一條法律以後,蘇日寧把修煉多年的教養給拋之腦後直接在內心爆了出口!憑甚麼他一個堂堂大男人要給另一個男人生孩子,並且不是應當,而是必須,如果是應當的話就申明能夠不消,但是必須的話那就是必然要生。
聽陳澤生這麼說,蘇日寧感覺彷彿也有些事理。心想,像陳澤生又是甲士出身又有販子的身份在,這類財大氣粗的人普通都不屑於對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人耍甚麼手腕纔是。蘇日寧又當真的把和談重新看過一遍以後,躊躇了一下,固然這些前提都是本身提出來的,陳澤生也冇有定見,但是想想本身顛覆的人生,蘇日寧的內心還是感到有一絲不情不肯的,但是最後他還是拿起放在中間的筆,蕭灑地在陳澤生的署名中間簽上了本身的名字。
和談一共有兩份,一人一份由兩邊自行保管。
蘇日寧但是很當真的查了陳澤生的身價,那但是環球前三甲啊,這個數字要放在二十一世紀那但是一個天文數字。一半的財產,屁,最後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