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皮膚就和找馬腳打暗勁是一個事理,尋到屍體表皮最脆弱的處所,由此動手,打入暗勁,裡外力量同時打擊,再加上《神尊不滅體》的威能,撕下一個死去三千年靈獸屍體的表皮還是能夠的。
在二十萬年前,曾有一個不修元氣隻修精神的刁悍修士。固然他的修為隻要戔戔開脈境,但仰仗刁悍的精神,生撕第四重天的強者都不在話下。
三千年前,紀承曾在鳳凰族那邊目睹一個半鳳凰血脈的雀被鳳凰族轟殺。固然當時候紀承不曉得來龍去脈,但聯絡厥後雀聖建立百靈護水陣,又叫上紀承在鳳凰族聽到的各個版本,不難推斷出事情的本相。
“你的目標是甚麼?”雀聖迷惑道。
雀聖本來有些暗淡的目光頓時放出精芒:“真的嗎?”
光芒亮起,兩張皮膚詭異的開端融會。在雀聖震驚的目光中,兩張皮膚融為一體。
十個呼吸後,紀承直接伸手抓住雀聖的屍體,一把將皮膚撕扯下來。
雀聖語塞。誠如紀承所言,他現在所剩的力量已經未幾了。固然他有很大的掌控能夠扼殺紀承,但他必然會元氣大傷。想比及下一個有緣人,怕是不成能了。
“你倒見機,直接把你最強的東西送出去。不心疼嗎?”
雀聖見狀,固然感覺本身屍體的皮膚被撕下來有些不爽,但驚奇更甚。
“這神通竟如此刁悍!”雀聖一眼便看出紀承所修煉的神通的短長,不由咂舌。
“認你為主?”雀聖躊躇了。
“好!隻要你現在肯認我為主,今後我定助你殺上鳳凰族,完成你的夙願!”紀承道。
“我如果不給呢?”雀聖道。
這件事對於鳳凰一族來講是熱誠,以是鳳凰族絕對不會傳出此事的。而他又未曾向任何人提起過。能夠說,這件事情就如同鳳凰族的辛密一樣,不該有人曉得的。
“我有三大本命寶貝能夠贈與你。”雀聖道。
不過這隻是因為雀聖不體味紀承罷了。
“認我為主後,我不會虐待你。”紀承說道。
“我,叫紀承。至於我如何曉得這件事,很首要嗎?”紀承淡淡道。
“甚麼造化?”
“呼――”
雀聖結巴道:“你,你究竟是誰!你是如何曉得這件事的!”
雀聖有些難以置信。
“那好,我便・・・・・・”
皮膚的捲動明顯為紀承帶來了不小的痛苦。隻見紀承神采赤紅,額頭暴起青筋,痛苦躍於臉上。
雀聖還冇說完,四周的空間俄然狠惡顫栗起來。一股刁悍的氣味從石鳥之彆傳來。
現在紀承修煉真正的神級體術《神尊不滅體》,固然紀承還遠遠達不到生撕第四重天強者的境地。但紀承卻還曉得三十七門尋覓馬腳,一百零九種暗勁的法門。
但是此時雀聖眼中充滿著仇恨的光芒,那是對鳳凰族的仇恨!
固然他不是純種鳳凰,但他也有屬於它的高傲。想讓他認主,不是說說便能夠的。
“好,你且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