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還是想成為阿誰能夠給朋友們寄明信片的人,這將意味著,我會是阿誰一向在路上的人。如許的期望激烈到讓我終究成為一個不喜好寫明信片的人。觀光中首要的事情之一,就是分享,明信片當然也是分享的一種,並且還很文藝,但是,我在這件事上就是很擰巴。我老是很吝嗇地換算著彙率,計算著是否能夠真正送達。如果有一天真的能夠周遊天下,一年半載都在內裡無所事事地浪蕩,那麼我必然會特彆樂意寫明信片――坐在羅馬許願池邊的台階上,一字一字地寫下老友李元勝的詩:“我想和你虛度光陰/比如低頭看魚/比如把茶杯留在桌子上/分開/華侈它們都雅的暗影/我還想連夕照一起華侈/比如漫步/一向消磨到星光滿天……”
當然,我手頭上還是保藏著一些明信片,最遠的一張來自南極。大抵七八年前,當時去采訪即將去南極的黎宇宇,他從報社老總的位置辭職後,本身搞了一個科考探險俱樂部,采訪結束後想了半天,跟人家說,能夠寄一張明信片嗎?黎宇宇滿口承諾,我也當真地寫了地點給他,但是直到兩年後在另一個場合偶遇,問起明信片,他急火火地對我說:“地點冇帶上,就寄到本身的公司了,已經到了呢,下次給你。嗯,隻拖不欠隻拖不欠。”
我把5張明信片當真地攤在床上,想:它們應當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