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隻要歡哥肯帶著我們,做甚麼都行!”
過了好久,吳儘歡方說道:“從一開端我就說得很明白,我的誌向,不是混黑道,更不會做社團,我的籌算是,開一家公司。”
稍頓,他意味深長地說道:“混黑道,看似風景,實則朝不保夕,長年行走在絕壁的邊沿,一不謹慎就會掉進萬丈深淵,骸骨無存,那真的是你們想要的餬口嗎?”
吳儘歡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現在他的嗓子眼真如同著火了普通。
“以是,最後我纔會死得那麼慘。”
彆的人在旁看得是又妒忌,又戀慕。
孫凱咕嚕一聲吞口唾沫。高航冇好氣地把他推開,湊到病床近前,同時端了一杯溫水過來,說道:“歡哥,先喝點水。”
吳儘歡也感覺高航的發起不錯,沉吟半晌,點頭定釘道:“好!公司的名字,就叫無儘。”
他使出儘力,快步追上了上去,終究看清楚了火線的人。
吳儘歡抬手揉了揉他的頭髮,柔聲說道:“你我雖不是一奶同胞,但我的身材裡,會一向流淌著你的血,今後,你就是我的兄弟,親兄弟!”
“甚麼?”
孫凱清了清喉嚨,小聲說道:“歡哥,前晚病院裡的血庫空了,歡哥又急需求輸血,是來福獻了一千多毫升的血給你。”
吳儘歡身上的傷,都是為了救孫凱和來福受的,如果他當時想本身走的話,完整能做到毫髮無損。
他感受本身的身材如同被一輛火車碾過似的,渾身高低,每一處肌肉,每一根頭骨都在疼痛。
聽聞這話,來福鎮靜得隻剩下咧著大嘴傻笑了。
吳儘歡樂了,隨口說道:“男人身上不帶幾處疤,還叫男人嘛!”說著話,他目光一轉,看向來福,向他招招手。
“廢話!”
“為了救兩個無關緊急的人,差點再死一次,真的值得嗎?”傑森嘲笑問道。
此次,吳儘歡身上的刀口兒共有四周,一處在手臂,三處在後背,統共縫了三十多針。
吳儘歡向上挺了挺身,想要坐起,但剛一用力,背後彷彿被火燒般的灼痛。
他不會講那些大事理,也不會講冠冕堂皇的場麵話,但有些時候,最儉樸的話卻最能感動聽心。
他們這些人裡,隻要高航最足智多謀,鬼點子也最多。
吳儘歡毫不躊躇的拉掉他的手,說道:“傑森,如果不做出竄改,你隻會讓我再死一次!”
孫凱連聲說道:“無儘,這個名字好,無窮無儘,冇有儘頭!”
見狀,高航謹慎翼翼地把他扶坐起來,說道:“歡哥,謹慎點,你背後有好幾處傷,縫了三十多針。”
吳儘歡深吸口氣,說道:“是我帶他們出來的,我就有任務再帶他們歸去!”
吳儘歡隻是看起來好相處,實際上,完整不是那麼回事,就算他們都住在一起,每天見麵,但吳儘歡還是會給他們一種遙不成及的間隔感。
世人聞言,無不拍掌喝采。
“你並不需求兄弟,在這個天下上,你不需求有任何牽掛,你一小我,就已經充足了。”傑森走到他近前,一字一頓地說道:“一向以來,你不都是如許嗎?”
在睡夢中,傑森問他,為了救孫凱和來福,連本身的命都不要了,值得嗎?
站在他麵前的,是早已被炸得支離破裂的傑森,也就是他本身。
“值得嗎?”
這是前晚狠惡活動後留下的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