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財成了冇爹媽的孩子,一天到晚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小地痞廝混在一起,勾肩搭背,稱兄道弟。到得王有財十六歲的時候,王有財已經把殺人放火、坑蒙誘騙的本領學了個遍,眾地痞還推舉王有財為小大哥。說是小大哥,其實在縣內真正的大人物眼中,也不過是小孩子過家家,小打小鬨罷了,真正讓王有財成了氣候的,還是五年後的那件事。
一年後,哀鴻造反的事情被中心曉得,嶺南省太守直接被降了一級,平遠縣縣令卻因為彈壓有功反而是升官發財。這縣令官職升上去後,反而對王有財這個少年人到處提攜,有了這麼個強有力的背景,王有財在平原縣可謂是平步青雲,沖霄而起。
因為不造反就會被餓死,造反最多也是一死,前後都是死,不造反乾甚麼?
“是,……額,不不不……不是,冇有甚麼了不起。隻是姑奶奶你這話能不能等他走了再說,他但是王府獨一的少爺啊,您這嘴巴就緩緩吧。”
乞丐一聽這話,神采刹時變得比包子鋪老闆還要慘白,連連擺手,“姑奶奶,這話可說不得啊,你這如果讓他給聞聲了,我們的小命可就冇了啊。”
這費事卻源於子嗣上麵。
是以開堂那天,這件案子是由縣令大人親身審理的,一番檢查下來,王有財隻蹲了大牢三天,還好吃好喝接待著,明眼人都看的出來,這是縣令成心包庇王有財。
看著這小乞丐如此焦急,王阿貴終究笑了笑,擺擺手,無所謂的道,“冇事,讓她說好了,至於王公子,他是誰?很短長麼?”
仗打輸了,鄉紳地主們還是鄉紳地主,他們的職位不會遭到涓滴影響,可對於哀鴻們來講,打輸了仗那就是掉腦袋的事。
王公子,全名王長明,本縣最大地主王有財之子。±頂點小說,王長明能夠說是含著金鑰匙出世的,從小就嬌生慣養,放肆非常,仗著父親王有財的權勢,在縣裡為非作歹,欺男霸女,稱霸一方。
王有財的產業固然算不上是富可敵國,但是敵一個縣還是差未幾的。隻是坐擁這麼多家財的王有財,大妻小妾數十人,卻冇有一個能給他留下個後代的,彆說是後代,連跟毛都冇留下。
這可把王有財給急壞了,要曉得,當時他已經快四十歲了,說不定哪天眼睛一閉就要登西了,如果還生不下兒子這偌大的產業就要落入彆人之手。
……
這一年,也是王有財得以真正崛起的一年。
嶺南省太守怕把事情鬨了傳了出去,不敢大張旗鼓的派官方權勢前來彈壓,因而令平遠縣本地鄉紳地主建立“侵占隊”以暴製暴,自行彈壓哀鴻事件。平遠縣縣令得了號令以後,第一時候就把本地統統的士紳名流給傳喚了過來。
王有財終究有了個兒子,取名為:王——長——明。
“少爺如何了,少爺很短長嗎?”
前後不過半個月,龐大的哀鴻雄師就把縣令他白叟家的辦公室給圍起來了。
王有財的前半生可謂是順風順水,端的是一個草根逆襲的傳奇,隻是到了後半生,王有財的費事彷彿就來了。
“你,給本少爺籌辦點好吃的來,本少爺肚子餓了,快點。”
馬兒嘶鳴一聲,停在了包子鋪門口,鼻孔裡吐出了兩道白氣。
直到現在,王有財不但幾近把持了平遠縣的商貿買賣,連平遠縣的政治都插上了一手,現任平遠縣的縣令都得賣王有財三分薄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