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之南極力去思慮雷翊身上讓他紮眼的點,他表示本身,實在不去在乎所謂的身份性彆之差,雷翊並不是無可取之處。
雷翊身材熱的難受,他用額頭蹭了蹭鄭之南的臉,固然難受的要爆炸,終究還是放過了他。
如許他或許能分開的輕鬆一些。
而鄭之南滿腦筋都是他被雷翊拉到包廂裡後看到的阿誰男人。
鄭之南一向在表示本身,不是睡他,不是睡他,是睡心甘甘心和雷翊滾在一起的原主,不是他,不是他。
有題目的是他。
“媽的,這個不知死活的東西,要不是看在他哥的麵子,我非打斷他的腿。”語氣裡都是竟然敢介入我的人的氣憤。
這如果放在疇前,雷翊估計也就是感覺噁心,並不會這麼活力,畢竟在他眼裡,戀人這類東西,又不是隻能有一個,這個臟了,換一個就行,不過是一個無足輕重的人罷了。
他有一種,千帆過儘老了十歲的感受,那種畢業以後想要大展拳腳的精氣神早已不見,現在滿腦筋都是分開,分開,分開。
當然,這個時候鄭之南還不曉得。
他閉著眼睛,一向在腦筋裡想著睡一覺的能夠,他得找個機遇,不能顯得太隨便,免得他亂來他。
當時他嗤之以鼻,乃至都冇太記她說的話,現在鄭之南隻要無窮的悔怨,如果當時就當真對待,會不會有能夠獲得更多來這個天下的資訊?
因為,人一旦放開底線,最後隻會越來越往下走,能夠接管的下限也會越來越廣,會有一種,已經踩在泥潭裡了,為甚麼要驚駭另一隻腳也踩出來,當兩隻腳都踩出來後,會感覺,就算淹冇雙腿也冇有乾係,已經臟了,歸正都臟了。
陪他睡一次,放他分開。
墮入到“我必然要分開這裡”的鄭之南,底子管不了那麼多了。
厥後,鄭之南才曉得,事情遠遠冇有他想的那麼簡樸。
漸漸的,那種強壓著嫌棄而主動靠近的感受冇有了。
沉著下來的鄭之南漸漸彙集了很多有效的資訊。
何況,這具身材,並不是他的,原主和雷翊你情我願,雷翊睡得人不是他,而是原主。
因為脖子被宋二咬了,歸去的路上,鄭之南一向用手去搓弄脖子,雷翊一開端冇看到鄭之南脖子上的吻痕,見他一向搓弄纔拿開他的手去看,這一看就眼一冷說:“這宋二弄的?”他之前隻顧著跟宋二週旋,看在他哥的麵子上把他安撫住後就持續去內裡和宋少聊事情,因為不放心鄭之南,把他帶在了身邊,免得趁他不在就招蜂引蝶。
他不再掙紮,不再順從,如許所謂的新奇感必定會逐步消逝,那麼讓他分開的動機就會再次從雷翊的腦海裡呈現。
他隻感覺現在一團亂。
不是我在吻他,是原主在吻他。
阿誰甚麼體係職員自從在阿誰虛無之地呈現過,說了一堆罪名另有放逐後就消逝了。
如果曉得雷翊有甚麼顧忌的就好了。
實在不是鄭之南和婉,而是懶得去跟他撕扯,因為就算撕扯,最後的結局必然還是雷翊緊緊摟住他的肩膀結束,乃至能夠比現在還要過分,那就不但僅是摟著肩膀罷了。
如果真那麼簡樸,就不能稱之為放逐。
原主愛打賭,他就去賭。
但他的讓步放在雷翊的眼中就是聽話了,不刺兒了。
隻是到那一步的時候,鄭之南還是潰不成軍,冇法持續讓本身假裝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