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時候太偶合,若秦皓月冇早退,統統都不成能。而究竟是,秦皓月不但早退了,並且早退得恰到好處;第二,她剛巧喝了加料的水;第三,剛巧有人聽到電話的內容曉得她約的是誰;第四就更巧了,姓秦的蜜斯何其多,此人卻曉得秦皓月的職業特性;第五,那人說是她通過秦姐找上他,有求於他。
一場經心策劃的詭計。
柳一一挖苦,“朱狀師不感覺有太多偶合了嗎?”
說出來,隻會是另一場自取其辱,更加的不堪。
他說,房卡是一個男人留的,那人在賓尚住了一週,那晚以後便退房了。
秦皓月挑眉看向身邊的男人,他又是那副神采,眼眸通俗,神采淡淡,都說女民氣海底針,這男人的心比海底針更難以揣摩。
現在才明白,搞這麼大動靜查監控是多麼笨拙。
“柳蜜斯另有甚麼話說嗎?”公事公辦如在法庭。
“張總,能不能聯絡上那位先生?”單手插兜,矗立地站在一旁一向冇有出聲的男人俄然開口。
在場的人全都看向那高貴的男人,不明白他為何要節外生枝。
監控錄相證明,確有個男人在秦柳通話後把房卡交給他,但光芒太暗,且隻拍到男人側麵背影,頭部和下/身都冇拍到,也就是說,連這個男人胖瘦、身形都冇法判定。
男孩答覆題目時,柳一一有細心察看他的反應,他冇有拿眼睛去看誰的神采再考慮答覆,有的題目他會略作思慮,彷彿是在回想當時的景象,是以,很難判定他的答覆是否被授意。
“如果冇有偶合,如何會有冤案呈現,法律上為了躲避這類冤案,實施疑罪從無原則。柳蜜斯,法律是要講證據的,一,秦蜜斯冇有讒諂你的動機;二,你冇有證據能夠證明秦蜜斯參與或策劃了這起事件,以是,秦蜜斯是明淨的。”
門外有人拍門,那晚的辦事生出去,瞥見一屋子的人除了經理一個也不熟諳,但瞧那氣場就曉得都不是好惹的,不免有些內怯。
柳一一嘲笑,“朱大狀師,我一個法盲都曉得,太多的偶合就不是偶合。”
狀師?男孩心頭一顫,點頭。
“我不曉得甚麼疑罪從無原則,至於證據,隻要做過就必然能夠找到。”
“人證物證充分證明,秦蜜斯與此事兒無關,秦蜜斯是明淨的。”朱啟明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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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一指朱啟明,“朱狀師有幾個題目要問你,你照實答覆就好。”
證據並非冇有,易江北是人證,支票是物證,隻是,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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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我做錯甚麼了嗎?”他一個大二的門生,來自鄉村,這類場麵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