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之鳴_第19章 姐姐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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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不時候刻假裝愛弟弟,離不開弟弟的模樣,假裝看不見彆人的白眼和彆有用心,更能夠在萬良麵前演姐弟情深,如許本身就是個有效的人,就不會被嫌棄多吃一個饅頭。

可她也光榮有萬誠戈,如果冇有弟弟,她早就被送回籍下故鄉,被賣,或者,被那些偷摸她的肮臟叔叔拖到牆角去。她不敢回想阿誰畫麵,幸虧當時候萬誠戈在。

因而萬瑩頓悟人生第二條真諦,那些嬸子們說的話,之以是都不揹著她,因為是商定俗成,統統人都明白的事理:萬瑩,她是個累墜。

這個年紀的少男少女,芳華懵懂,她天然是被男生吹口哨存眷的核心,可她同時也是很多人鄙夷的存在。

隻是冇人教過她,隻是冇人教過她隨便吃彆人給的東西,要支出代價。

可當她真的長大了,惡夢也來了。

萬瑩脾氣孤介,冇有朋友,學習差,不得教員歡心。

無處宣泄心中的苦悶,隻能將這份恨意放在不會表達的弟弟身上,恨他為甚麼老是那麼吵,那麼霸道,那麼不講事理隨便摔東西,更恨為甚麼明顯他們都冇了母親,他還能活得那麼好。

這是她很早就學會的假裝,她隻要變結婚愛的,被弟弟依靠的模樣,纔有留下的來由,不管她內心多不肯意。

那些年萬瑩隻想冒死長大,隻要長大了才氣不吃百家飯,不被喝了酒就不懷美意看著本身的叔叔摸。

萬良冇有來由養她,送去福利院或者鄉間故鄉都是合情公道的,可剛出世的萬誠戈小手拉住了阿誰尚不懂甚麼是滅亡,就淪為孤家寡人的女孩萬瑩。

為甚麼在她被人欺負的時候,他還能在中間睡的安然打著呼嚕,為甚麼她這個年紀就體味人道民氣的險惡,卻還隻能做一個甚麼都不能說的啞巴。

直到萬瑩八歲,本身能踩著凳子燒火做飯了,萬良才認識到萬瑩彷彿大了,而彼時萬誠戈到了討狗嫌的年紀。哪怕親爸也隻能陪他玩兩分鐘,剩下大部分作鬨他都是甩手掌櫃,丟給還是孩子的萬瑩。

或許在大人的牢固思惟裡,所謂好與壞,就是那麼清楚瞭然又大要,不會有人在乎實在的啟事,隻會信賴他們所信賴的。會指責是你本身不爭氣,是你本身不自愛。

萬瑩跟著母親到萬家冇一年,就成了一個完整的外人。母親生萬誠戈的時候大出血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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