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中一個旅人一拍桌案,站起家:“以是說,這聲音,便是那孩子在受刑?”
“客民氣善,但我還是勸你們彆去惹這個費事。”
那茶攤老闆望了一眼院牆,抬高聲音道:“二位不知,這裡住的原是一對中年佳耦,男的是個私塾先生,姓程,高高瘦瘦的,非常斯文,常日裡見到人都是笑,他家娘子也是個文靜賢惠的女子,做得一手好飯菜,各種小食、點心更是不在話下。”
“如何說?”
兩人將茶錢給了老闆,起家走了。
從跟前程經的街坊四鄰已是見怪不怪的模樣,可仍會擺兩下腦袋,順帶歎一口氣。
“這般大的男娃,也能夠給家裡著力做活,這伉儷二人怎的還打他?”
老闆乾脆坐到長凳上,朝那院子又看了一眼,鞭打聲仍在持續。
老闆鼻子裡哧哧嘲笑兩聲:“覺得來了兩個閉眼佛,誰知是兩個睜眼金剛,那孩子的大伯和大伯母都不是甚好東西,劈麪人後背鬼,自他們來了,那孩子身上就冇有過一塊好處所,我聽他家隔壁的人說,半夜還聽到孩子的哭喊聲兒,還摻著婦人惡狠狠的話‘燙不死你這個小崽子’,那孩子當時也才五六歲大,被燙得哇哇大呼,嗓子都叫破了。之前被他爹媽照顧得白乎乎的,又敬愛又乖,現在被人如許虐待……”
兩個旅人聽了直拍桌板:“不法!不法!占了人家的屋子,還把人孩子當牲口一樣對待,這是甚麼親戚!”
“那婦人,也就是這孩子的大伯母,最不是個東西,生性浮浪,和我們這片的一個巡查頭子廝混到一起,是他的姘頭,她男人也不敢管,他本身從中也得了很多便利,乾脆由著她和其他男人胡來。你們這一去,把那孃兒們惹了,吃不了兜著走,算了罷!”
巷口的一家茶攤上坐著兩個旅人,問了一嘴:“這是做啥哩!聽著內心刺撓。”
“老闆不必擔憂,我二人雖冇有萬貫家財,卻在故鄉小有薄資,不然也不會一起閒遊到京都。”
“我們這些左鄰右舍看其不幸,常日也會拿些吃的給他,但才氣實在有限,自家還照顧不過來哩,那孩子是個懂事的,吃百家飯又活了一年。他父母歸天的第二年,俄然來了一對伉儷,男的說是這孩子的大伯。”
“是哩!常有的事,這孩子命大,冇死在他們二人手裡,現在也有十四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