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全史:全兩冊_三十六、喜歡打獵的皇帝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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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挺愁悶,這麼大一點兒事冇完冇了了,這時長水校尉戴陵也上疏勸諫射獵,曹丕乾脆抓個典範,殺雞儆猴,直接命令把戴陵正法。大師從速救人,苦勸死勸,戴陵總算保住一條命,減極刑一等。

治國理政之餘,曹丕還是一名愛玩的天子。

說得很峻厲,張昭是老官僚,孫權從速賠不是:“是我幼年慮事不周,愧對先生厚望。”但孫權仍然不改,持續出去打獵,他還讓人發明瞭一種射虎車,這類車設有方孔,冇有車蓋,一小我把握,坐在車中射虎。這當然很傷害,有離群的野獸常往車上撲,孫權就用手與它們搏擊,以此為樂。

廷尉停止了檢查,以為根據法律應判鮑勳有期徒刑五年,並處剃髮戴枷的科罰。遵循規定,廷尉對鮑勳這一級官員的審判成果需經三公會簽後才氣上報禦前,三公把廷尉的陳述直接采納,以為科罰太重,遵循律條隻需求交2斤金子作為罰金便可。

曹丕不管那麼多,他是個率性的人,這麼多人出來反對涓滴冇影響他的射獵之興。一次,曹丕又出去打獵,玩得晚了半夜纔回宮,這件事讓司徒王朗曉得了,老頭子也插手討伐陣營裡,上疏勸諫:“帝王的寓所內裡有保衛,內裡設禁門,每次出行沿途必須先安排人馬保衛才氣解纜,身邊做保鑣事情才氣登台階,翻開旌旗才氣登車,打掃好門路才氣指導禦駕,安插好住處才氣下車歇息,統統這統統,都為的是顯現帝王的高貴,要求帝王的行動務必謹慎謹慎,並以此作為軌製永垂千古。傳聞比來禦駕親出捕虎,日出而行,入夜才返來,這違背了帝王出入的通例,不是帝王戒慎的做法。”

打獵另有一個壞處,那就是傷害。騎馬、射箭近似軍事練習,萬一馬吃驚或者門路崎嶇險要,輕易變成變亂,當時候山林間凶悍的野獸也比較多,像老虎這類植物在各地都有,俄然來個近間隔打仗,就費事了。即便遇不著老虎,埋伏個刺客甚麼的也很傷害,孫策不就是這麼死的嗎?

打獵這件事,好處是能夠熬煉身材,練練騎馬、射箭,缺點是華侈時候,這不像打高爾夫,有半天餘暇就能玩一次,打獵得去獵場,得安排安插,一趟下來少則幾天,多則十幾天,朝廷每天都有無數大事小事需求天子點頭,你跑去打獵了,一時還聯絡不上,必定遲誤事。

有一次曹丕帶著大師去打獵,射中一隻野雞,歡暢地說:“射了一隻野雞,好歡暢啊!”擔負侍中的辛毗不失時機地給帶領上了一次眼藥:“陛下感覺歡暢,可我們感覺好辛苦!”曹丕一聽很不爽,當場不便發作,但今後再出來就很少再帶辛毗了。

孫策喜好打獵,孫權也喜好,也碰到過傷害。據史乘記錄,有一次孫權騎馬射獵,俄然躥出一隻老虎,都撲住了孫權的馬鞍。固然最後有驚無險,但張昭曉得了當即變色進諫:“將軍何必如許做?為人君的要長於駕駛豪傑豪傑,任用賢能,而不是在田野上奔走,去跟猛獸比試勇力,一旦產生不測,豈不被天下人嘲笑?”

辛毗和鮑勳都擔負侍中一職,“侍中”的意義是“侍衛於中”,“中”即“省”,也就是宮中。侍中的本意為侍衛於天子近前,其職責與尚書附近,但品秩比尚書高很多。侍中最早也是九卿之一的少府卿下的屬官,後直接由天子指派,雖是散職卻因為隨時能靠近天子而權貴。侍中有專職的,也有兼職的,兼職即為加官,文武大臣有“加侍中”一職的,申明能夠隨時入禁中受事。本朝侍中品秩二千石,與九卿不異。今後侍中職位更高,魏晉今後侍中一職常常成為究竟上的宰相,直到元朝今後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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