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演業_第344章 不平等條約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

至建安十四年蒲月,馬超解纜強大,以柳中城為中間,西域北部諸國皆誠服,兵馬至三萬人。

細節上早有商定,不成逼迫原住民搬離,公孫康無法,又丟給了辰河商會人丁一萬多。

就算公孫康打敗了扶餘國軍馬,辰河商會也必定插手。

冇體例,公孫康隻得收起野心,再次約大鮮卑城構和。

楊錫道:“我辰河商會既然為商會,天然是以好處為先,貴國讓我援助糧草用度,也不是不可,但這每一斤糧食,皆為我辰河人之心血結晶,並未有天上掉下來之物,是以每一斤糧食,都需求按價或者按物互換,當然貴國也可於我辰河商會扶餘分會銀行停止存款,這利錢照算便是。至於出兵攻打遼東軍馬,我辰河商會卻一向在做,但遺憾的是,我辰河商會扶餘駐軍隻要一萬,也隻能算是略儘微薄之力了。”

酬酢過後,馬加提到了來意。

公孫康冇體例,隻得向楊錫服軟,楊錫便提出本身前提。

公孫康將一應官員撤出了此地,留下萬餘人丁,皆不肯隨他搬離。

統統辰河商會在遼水水域的行商,皆由此集散,可見遼河港地理位置之首要。

本來馬超擔憂本身坐大,會引發涼州夏侯淵兵出玉門關,不想楊錫擊破軻比能動靜傳遍天下,曹操急令夏侯淵領軍回鄴城,擺設塞邊防備。

至於增加駐兵數量之事,扶餘國便是不能承諾的,此一條卻隻能作罷。

公孫康派其弟公孫恭,到達遼河港,與辰河商會代表董丸簽訂了戰後四條,史稱《遼河和談》。

原辰河群島少將蔣欽,調至遼河城,統領這一萬兵馬,為遼河城獨立團。

楊錫的條目實在過於刻薄,公孫康本想回絕,但一眾謀士以為,遼東尚未穩定,待一兩年穩定以後,再舉兵北上,可血本日之恥。

為防萬一,楊錫打算遼河城時,便直接從辰河群島調兵馬一萬,入駐遼河城。

搞定扶餘國,楊錫又做出向遼東大肆調兵之態,並與書公孫康,責問此前封閉遼水與遼河港之事。

現在遼河港人丁也有三萬餘人,以貿易集散為主,楊錫要二十平方千米地盤,便是用於建城。

但遵循他的設法,一兩年內,就會再將此地取回,當時候,辰河商會將是為本身做嫁衣裳。

除了荊州十萬雄師,這些幾近是曹操老底了。

公孫康與扶餘國兵馬也各自撤退。

在楊錫的攙扶下,大王子尉戈遲公然蒸蒸日上,現在如日中天。

自此,北方邊塞曹操竟然由西至東,雲中郡、漁陽郡、遼西郡各屯兵五萬,加步度根兵馬,達二十萬雄師。

因而楊錫命甘寧領本部三萬人馬,另撥六千火槍兵,兩個營的兵力歸其統轄,讓其持續在漠南草原,擊破各個鮮卑、東胡部落,儘遷其人丁王大鮮卑郡。

因而公孫康臨時承諾了楊錫的條目。

但曹操還是不敢打擊。

四條的詳細細節,皆由董丸、徐庶等擬出詳細,七月初七公孫恭正式在和談具名。

顛末探子描述,此種火藥槍槍步兵兵團在其麵前冇有任何用處,就算是軻比能的五萬馬隊,竟然都冇有在兩萬火槍兵麵前翻出浪花。

楊錫提出條目很簡樸,第一,遼東從扶餘國撤兵。第二,打消對辰河商會遼河港的封閉。第三,將十稅一的關稅改成三十稅一。第四,將遼水口,遼河港周遭二十千米,割讓給辰河商會,作為遼水之戰辰河商會喪失補償。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章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