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也是這個年紀吧,年青得光芒萬丈,方向虎山行。
……
那是個穿戴休閒連帽衫的和牛仔褲的孩子――非常稚嫩,高中生模樣。此時,男孩靠在一家酒吧門前的樹上,想要儘量融入食色男女的行列,卻更加顯得青澀。他時不時偷偷朝賓館的方向瞄一眼。
吳端湊過來,瞥見,“嘖”了一聲。
“阿誰混蛋!”閆思弦一邊罵,一邊跟了上去。
兩人駕車風馳電掣地趕往賓館。
“冇,他殺得逞。”
但是冇有,衛生間門口隻要呈擦蹭狀的血跡。”
吳端邊走邊道:“賓館傳回動靜,死者丈夫他殺了。”
“逃了,從窗戶逃脫的。”
男孩如何也冇想到這一出,嚇得在原地愣了五秒鐘,待他回身想逃,吳端已經一把按住了他。
吳端一下子繃緊了後背,警戒地透過車窗環顧四周。
男人持續道:“再厥後,我就在手機上瞥見這些話――是那小子用我手機打的字。
車裡,男孩嚇得肩膀微微發著抖,“你們乾甚麼?”
恐怕引發圍觀,兩人敏捷將男孩拎進了車裡。幸虧,聲色場合門前本就是非多,大師隻當是捉姦打鬥的,並不太在乎。
吳端扣問時,閆思弦則探著頭察看窗外。
那是一頁手機備忘錄:
“好吧。”吳端表示閆思弦跟他出來。
吳端道:“差人!誠懇點!共同調查!”
吳端不由想到了當年亞聖書院裡的閆思弦。
“冇錯!我當時冇勁兒,他揪住我的頭髮,把我直接又拖回衛生間了,我隻記得,胡亂撓了他兩下,彷彿……我不記得了,是把他的手還是臉抓破了來著。”
“你不是他殺吧?是習樂樂害的?不然他跑甚麼。”閆思弦道。
“誰?!”
出租車徒弟的跟蹤技能可不如何樣,跟得太近,乃至,為了不跟丟,還在一處冇有交通攝像頭的路口闖了個紅燈。我故意留意,從出租車高低來的就是他。”
“那習樂樂呢?”閆思弦問道。
人是我殺的,我們反麵,日子過不下去了,我買了豬肉,放了毒鼠強,我該死,對不起老婆孩子。
片區民警心不足悸道:“明天早上給他們辦了入停止續,我一向在門口守著,一天下來都好好的,就剛纔,吃完晚餐,我跟來調班的同事在賓館門口抽了根菸,說了幾句話――就是在外頭呆兩分鐘,透透氣,冇想到這麼點工夫就出事了。”
踩到血水,然後奪窗而逃,地上必然會留下血足跡。
吳端一邊聽電弧一邊複述道:“目前看來,是他打碎了賓館的陶瓷杯子,在衛生間裡用陶瓷碎片堵截了靜脈。”
這時另一個民警喘著粗氣返來了――方纔突發告急狀況,他二話不說就跳窗追了出去。
兩人上車,閆思弦道:“如何?你有甚麼發明?”
兩人對視一眼,同時拉開車門,向那男孩衝了疇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