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王小四說得阿誰給他一萬塊錢的黑衣人到底是甚麼來頭,為甚麼要給王小四一萬塊錢,讓王小四去河子村河邊找丁小芳?丁小芳為甚麼會呈現河子村的河邊?丁小芳下午死了以後迴光返照在百合村的河裡捕魚,隻是為了吸引能看到她的人而與,以是她生前呈現在河子村,必定不是為了捕魚。
再到處找了一下,林號找到了一個錢包,錢包裡有一千多塊錢現金、幾張銀行卡、王鵬的身份證以及一張女人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大抵三十多歲,很芳華瀰漫,不過不是丁小芳。
林號讓夏玲跟夏玲她爹都回家去。
並且這兩個月王鵬常常在那家旅店留宿,平時七星鎮上那家旅店也冇甚麼人住,為了買賣,王鵬的房費早不敷了,但那家旅店還冇有讓王鵬退房。
王鵬家就住在七星鎮上的一個很舊的小區裡,林號跟黃文麗趕去的時候,他父母說王鵬下午就冇在家了,詳細去了那裡他們也不曉得。
王鵬的父母不熟諳丁小芳,他們兒子交了甚麼女朋友,熟諳甚麼人,他們早就管不了了,他們乃至都不曉得本身兒子這兩年在乾甚麼,現在年青人的本性越來越強,他們想管也管不了。
王鵬一貫豪侈慣了,前提差一點的賓館他必定不會住。
等夏玲跟她爹歸去了,林號一小我坐在大廳竟也有點驚駭,過了一會,他想到本身之前也冇有甚麼處所對不起丁小芳,才漸突變的冇那麼驚駭。
林號到那家比較像樣的旅店一探聽,王鵬公然明天早晨都在那家旅店住過。
時候也不早了,黃文麗讓林號回百合村去幫手守著丁小芳的屍身,等有王鵬的動靜或者案子有進一步停頓,她會打電話告訴林號。
如果王鵬下午的消逝不是跑路,那他就有能夠不是殛斃丁小芳的凶手。當然這年初得用逆向思惟去考慮題目,王鵬不跑路,並不代表他冇有殛斃丁小芳,因為假定他手腳潔淨,善後事情做的讓人無從查起,他就不消跑路了。
以是王鵬的房間裡冇有王鵬帶血漬的衣服,乃至冇有王鵬的衣服。
這倒怪不了旅店的辦事員,據旅店辦事員說,王鵬不讓她們進他房間清算。
也不知過了多久,林號聽到有人在叫本身,他迷含混糊中瞥見阿誰叫本身的女人穿戴一身長裙,一陣風吹來,女人身上的長裙頂風動搖。
林號心想這照片上這女人是誰?丁小芳最後的日記裡寫著本身“要去找它”,這個“它”據黃文麗推斷是“她”,莫非丁小芳要去找的她,就是照片上這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