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你們督察院如果不肯意,我們皇家理工學院也作陪,打官司都不消請狀師的,直接就把學院的狀師團拉出來。
然後,威脅利誘之下,總算是以罰款和掃大街一個月結束了此事。
不過在這個處所任職,那也是有好處的,那就是很輕易就在聖上麵前露臉,並且露臉的時候常常都是有功德的時候。
光光是三大兵器公司每年交給皇家理工學院的專利用度就將近五十萬!
然後他們又是得跑前跑後慰勞死者家眷,商討補償之類的了。
這事敗露了後,那幾個醫科門生拍拍屁股,轉頭就回了嘗試室持續和死人打交道去了,然後留下皇家理工學院行政處的那些官員們在風中混亂,一樣無法的另有一群巡警們。
罰款,那就更不是個事了,歸正他們皇家理工學院有錢,當場就替那幾個肇事的瘋子交納了罰款。
不過皇家理工學院贏利多,費錢也多!
路上抓人,冇瞥見人家出入都帶著近衛軍的保鑣嗎,這上前去抓人,人家還覺得你玩刺殺呢,到時候人冇抓到,本身挨槍子都是有能夠的。
畢竟這事都不是淺顯民事案件了,人家家眷諒解了冇屁用,頂多就是減輕懲罰罷了,但是督察院還是會插手並提起公訴,起碼那幾個梁上君子是少不了要進監獄待一陣子的。
但是參與實驗,從外頭請來的十來個助理倒是死傷慘痛。
再者,即便是皇家理工學院這邊打輸了官司,但是這類事頂多就是一個淺顯案件,遵循大唐王朝現在的法律,這類事也不算多嚴峻,頂多就是罰款和短期拘留罷了。
但是這罪名和懲罰力度我們是不是再籌議籌議,我們皇家理工學院也不是不講理的,庭外和解就挺不錯的,你們督察院要保護法律,我們也瞭解,以是你們看看是不是在法律的標準下,從輕懲罰,比如說罰個款,然後再讓他們掃掃大街就算了。
然後另有肇慶機器公司、幾家鋼鐵公司以及其他幾家企業也是上繳專利費的大頭!
皇家理工學院,在大唐王朝裡過於特彆和奇葩,在這類處所當行政到處長,那但是不輕易啊!
為甚麼,因為皇家理工學院有錢,同時他們更費錢!
然後又是跑到督察院那邊,讓督察院的禦史們部下包涵。
最後還是皇家理工學院行政處的官員們出來賠笑容,一個行政到處長,正三品的高官了,親身去受害者家中厚著臉皮報歉,爭奪他們的諒解,爭奪和解。
各種亂七八糟的事一年到頭就冇個結束的時候,現任的皇家理工學院的行政處長,前任國子監大學的教務到處長,不到四十歲就是正三品的高官了,之前的時候,誰看了都得說上一聲年青有為,精力飽滿。